为进一步规范山东省养老机构预收费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风险,省民政厅起草了《山东省养老机构预收费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讨论研究。修改意见请于2022年9月29日前反馈至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联系电话:0531-51781370,邮箱:sdmzylc@shandong.cn,邮件主题请注明“养老机构预收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附件:山东省养老机构预收费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