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产业的市场属性,不仅能够更有力地激发社会活力,更有效地促进体制机制创新,而且也更有利于政府腾出力量,在加强公办养老机构托底保障的同时,对承担‘ 三无’人员养老的民办养老机构,予以有力扶持和资助。”面对云南乃至全国持续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全国人大代表、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树芬鲜明地提出促进养老产业发展,让政府的归政府,市场的归市场。
保障和产业,界限何在
今年,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安排,云南省人大常委会成立了以王树芬为组长的在滇全国人大代表视察组,于2 月19 日至21 日就全省养老产业发展情况进行了专题视察,实地察看了开远市和昆明市的一批公办和民办养老机构,听取了省民政厅等部门的汇报,征求了专家学者、相关企业、养老机构以及老年人的意见建议。
视察组了解到,2013 年底,云南省老龄产业产值达473 亿元,共有城市公办养老机构98个、民办养老机构60 个、农村敬老院671 所,初步形成了一批以老年生活照料、产品用品、健康服务、体育健身、文化娱乐、旅游等为主的中小养老企业,为发展养老产业奠定了一定的组织基础和市场条件。
“养老保障是保基本,要求政府主导,主要由公办养老机构发挥托底作用,重点对‘三无’老人、低收入老人、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无偿或低收费的服务;而养老产业则由市场起决定性作用,主要由民营企业为经济条件相对较好的老人提供有偿服务,满足多层次、多样化的服务需求。”对养老保障与养老产业的不同定位,王树芬有着明确的认识。然而,此次视察发现,一些地方至今仍不清楚两者的区别,简单把养老定位于社会保障和社会事业,使相当一部分民营企业承担了托底责任,发展养老产业的意识缺失。由于定位不够准确,全省养老服务呈现高端养老刚刚起步、中端养老布局不尽合理、低端养老仍任重道远之势。
发展养老产业,障碍何在
除了认识上模糊不清外,养老产业发展还面临缺乏产业规划、政策措施不完善、从业人员短缺等“拦路虎”。
目前,云南省各级党委和政府都把发展养老服务业纳入总体工作,分别制订了养老事业规划、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等,也正在研究制订休闲养生养老、旅游养老等方面的产业规划,但没有把发展养老产业摆上重要日程,缺乏专项规划,产业发展的方向和目标不明确、重点不突出。
2013 年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提出,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要完善投融资、土地供应、税费优惠、补贴支持、人才培养和就业政策。王树芬表示,一系列扶持政策有利于整合社会资源,特别是引导和鼓励民间资本广泛参与,一些民营企业受此鼓舞,主动到相关部门咨询,表达投资养老产业的意向,但现有政策规定相对原则化、需要配套和增强可操作性,致使一些养老产业项目迟迟落不了地。
此外,人才短缺也成为制约养老产业发展的重要因素。现有养老从业人员待遇普遍偏低,难以有效吸引社会就业,也很难持续提升服务质量。
发掘广阔市场,出路何在
经过视察,王树芬坚定了既要强化养老保障、做好托底工作,也要下大力气发展养老产业的想法。“经历了30 多年的改革开放,已经和即将富裕起来的人们更愿意把财富用于养老,养老产业是朝阳产业,具有十分广阔的市场前景。”王树芬表示,加快发展养老产业,是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需要,也是经济转型升级和城镇化建设的有力推手,更是扩大消费和促进就业的有效举措,因此,要从国家层面统筹考虑。
王树芬建议,从国家层面研究制订养老产业发展规划,结合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养老服务业发展的部署要求,把加快发展养老产业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一项紧迫任务,在总体思路、发展目标、宏观布局、政策导向等方面进行整体考虑和安排。在制订产业规划的基础上,督促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落实创新优惠政策,激发各类服务主体的活力,构建多元化资金投入格局,实施品牌战略,鼓励连锁经营,形成一批产业链长、覆盖面广、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的产业集群。
同时,加快养老产业人才培养。鼓励有条件的高等院校和职业教育机构设立养老管理与服务、老年护理、老年社会学和老年产品开发等专业,加强高层次人才培养;制定行业标准,规范职业技能,开展职称评定,鼓励和吸引更多的人投身养老产业;开发公益性岗位,吸纳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等从事养老服务;加强老年护理人员专业培训,对符合条件的从业人员给予补贴。
基于云南在气候、自然资源、医药资源和人文等方面的独特优势,王树芬还呼吁,将云南列为全国养老产业发展综合试点省份。“ 冬无严寒,夏无酷暑,有丰富的高原特色农产品,有得天独厚的中医药保健资源,有绚丽多彩的民族文化和民族风情,独具特色的环境有利于老年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娱悦身心。”
(来源:中国社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