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淮安市清河区社保中心开展2016年社保缴费基数申报工作
作者:   来源: 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06-06

  根据《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清河区社保中心于2016年4月正式开展清河区2016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其申报对象为在清河区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申报时间为2016年4月1日至6月20日(正常工作日)。其中需注意的是,各参保单位必须如实申报单位职工2015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作为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间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缴费基数保底数和封顶数待2015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后由区社保中心进行调整。社保中心工作人员及时与各申报单位进行联系,将申报文件以及申报表格发至各申报单位,并告知申报方式以及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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