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黄石市关于开展异地居住人员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协助认证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黄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06-07
 
黄人社办发〔2016〕号
 
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企业:
  为及时掌握异地居住退休人员的生存状况,有效防范冒领基本养老金行为的发生,省人社厅自2016年4月起在全省企业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推广利用利用人社部异地居住人员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协助认证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异地退管系统)开展网上认证。为进一步规范我市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协助认证工作,充分利用人社部异地退管系统开展网上认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提升认证水平
 
  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是社会化管理服务的重要内容,利用人社部异地退管系统开展网上认证,是进一步推进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能更好地掌握认证对象居住情况,降低资格认证工作成本,提高我市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的经办水平和服务质量,有效防范和遏制冒领养老待遇行为的发生,确保基金安全。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要充分认识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异地协助认证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措施,落实责任,积极推进异地退管系统建设和应用工作。
 
  二、协助认证范围和时间
 
  (一)协助认证范围
  异地居住退休人员是指养老保险(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在我市,退休后居住在非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人员,以及养老保险关系在外地、退休后居住在我市的退休人员。待条件成熟后,再逐步扩大认证范围。
  (二)协助认证时间
为保证在认证周期内完成协助认证工作,执行统一的工作周期。每年3月1日前,完成数据准备等工作;每年3月1日至3月31日,完成数据文件上传、协助认证表信函打印邮寄等工作;每年4月1日至6月30日,居住地受理并完成协助认证工作。待条件成熟后,考虑一年多次或即时协助认证办法。
 
  三、协助认证方式
 
  (一)统一协助认证表样式
协助认证表分为网上认证和非网上认证。凡是在居住地参加网上认证、通过人社部异地推广系统办理业务的,参保地应向参保人员寄发带有“网上认证”字样的表单(见附件1),并将参保人员基本信息打印在表单上。居住地尚未参加网上认证的,参保地寄发表单样式(见附件2)。
  (二)统一协助认证机构
为保障认证工作真实有效,协助认证工作应在县(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街道(乡镇)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受理和办理。开展网上认证的,街道(乡镇)一级办理业务后,应将留存表单转送上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进行网上反馈和工作量统计。
  (三)统一异地居住人员数据库
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应组织梳理确认在外地居住需要委托协助认证的人员信息并登记找车,建立异地居住人员数据库,完善和及时更新外地异地居住人员基础信息,如居住地行政区号代码、联系方式、居住地址等。
  (四)统一业务操作培训
  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信息办要组织好各县(市)区异地居住协助认证培训工作。各县(市)区人社局要建立联系人制度,将责任落实到个人。
  联系方式:
  市社会保险事业局:
  离退休人员管理科闫咏松
  电话:0714-6570798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科 孙信超
  电话:0714-6573179
  信息管理科李钢
  电话:0714-6571582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办公室王光
  电话:0714-6519711
黄石市人力资源和社
2016年6月2日
 
链接交换请加微信:ZMYL123
养老服务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招贤纳士 | 网站声明
中国养老网是全国养老服务业领先的资讯发布传播平台 创建中国养老智库
Copyright © 2014 中国养老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1035259号
网站设计著作权已注册 侵权必究
扫一扫,关注养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