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多举措抓好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落实
作者:   来源: 四省老龄办调研处  2016-06-08

  2016年4月,全国老龄办、民政部、财政部、中国保监会《关于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印发后,四川省老龄办高度重视,迅速抓好贯彻落实。一是主动协调。联合民政厅、财政厅、四川保监局共同转发,并提出贯彻落实的五条措施;二是加强引导。支持保险公司采取召开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研讨会、投放公益广告等多种宣传途径,扩大社会影响力;三是开展调研。及时发现基层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总结推广经验做法。深入广元、南充、眉山等地的部分农村(社区)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听取当地老龄、民政等部门以及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四是拓展工作渠道。重视发挥基层老年协会服务作用,为保险公司和老年人搭建起销售及售后服务平台,助推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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