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养老服务市场起步早、资金投入大、项目补助多,仅2015年该市下拨各类养老服务项目补助资金达1333.4万元。为规范养老服务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改进资金分配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该市民政、财政部门结合全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发展实际,在制定《泰兴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基础上,按照养老服务项目的类型和特点,加强对专项资金的分配管理,进一步增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主动性、针对性和灵活性。
乡镇敬老院“三有三能六达标”项目做到“一院一策”。采取因素分配法优化了资金分配方式,市民政、财政和审计部门对各乡镇(街道)资金投入、财力状况、绩效管理、运营方式等情况开展综合评估,并作为项目补助资金发放的主要依据, 2015年共向全市5家敬老院发放奖补资金231.6万元,入住老人反映良好,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应。
护理型床位一次性建设补助项目做到“一床一照”。按照养老机构“两规范一标准”的面积要求,民政部门先行安排人员进行初审,对养老机构房间、护理型床位布置、入住人员进行拍照留存;再联合财政、审计部门开展实地勘察,对符合补助条件,拨付补助资金;对不符合条件的,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后,退还养老机构。
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老年人助餐点项目做到“一户一档”。对申请补助项目逐一进行平面图的测绘,对项目设施设备进行拍照留存,并及时将相关资料进行系统整理,确保归档资料齐全完整。会同财政、审计对相关项目的补助资金逐个讨论通过,对有争议的项目集体研究协商,最大限度保证补助资金发放公平、公正、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