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将于8月1日起实施
作者:   来源: 成都老龄办  2016-06-23

  2016年6月21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成都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冷刚以及市人大法制委、市人大内司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卫计委、市老龄办的相关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成都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15年12月29日由成都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2016年6月1日经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并将于2016年8月1日起实施。
  《条例》内容分为九章,共65条。主要内容包括:关于立法基本原则、发展目标的规定,关于家庭成员法定赡养、扶养义务的表述,关于居家养老服务、医养结合、扶持措施、长期护理保险、法律责任的规定。
  冷刚同志指出,制定《条例》是我市首次对养老服务工作进行立法,市和区(市)县政府、相关部门要紧密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实施计划,扎实推进《条例》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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