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2016年6月22日,国家民政部确定,山西省太原、大同入选我国首批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单位。与此同时,太原市也出台了《关于太原市基本医疗保险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鼓励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合作,并支持养老机构设置的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
简单来讲,“医养结合”就是说养老院可以看病,费用能够报销;医院也可以养老,并且纳入社保体系。那么,“医养结合”将为老年人的晚年生活带来哪些改变呢?
作者以为,该项政策可以有效缓解“养老难”和“看病贵”的社会矛盾。据统计,我国13亿人口中,60岁及以上的老人超过2亿人,占总人口比例约为15.5%;65岁及以上人口数约为1.5亿人,占比超过10%。按照国际标准来看,中国已经进入老龄化的门槛,处于老龄化逐步加深的阶段。
现阶段,“养老难”和“看病贵”已经成为影响我国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因素。“医养融合”政策的出台,对于解决上述问题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据了解,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内,“养老院里没医生”和“住医院养不了老”是困扰老年人的主要问题。以太原源缘圆老年公寓为例,很多老人因患多种慢性疾病常年卧床,但是医院护工不具有行医资质,看病只能是去专业的医疗机构,病愈后再返回养老院。这样不仅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产生的费用也不能全部纳入医保报销。
现在开展“医养结合”后,将实现专业医疗机构结对帮扶养老院,逐步扩大养老院内设医疗机构率,提升养老机构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同时,太原市还将试行老年人长期照护保险制度,即对参加城乡医保的老人因为年老、严重疾病或慢性疾病、意外伤残等导致生活起居无法自理,需要入住养老机构接受长期的康复和护理所支付的费用给予补偿的保险。
作者建议,各级党委政府可以参考太原、大同的“经验模式”,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健全财政医养融合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探索建立具有本地特色的养老新模式。鼓励具有资质的综合性医院在养老机构派驻医疗所,定期开展义诊活动。同时,建立覆盖城乡的统一社保体系,拓宽报销范围,提高广大老年人,特别是低收入人群的生存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