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降低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提取比例 减负18亿元
作者:   来源: 济南日报  2016-07-01

  近日,山东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联合下发通知,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减轻企业税费负担降低财务支出成本的意见》要求,阶段性降低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提取比例。从2016年5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全省新开工工程的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提取比例由2.6%下调至1.3%,按照新的提取比例,预计2016年全省将减轻企业负担约18亿元。同时,对投资额超过1亿元、工期超过1年的工程项目,可采取签订缓交合同分期缴纳,进一步减少项目单位资金占压,提高资金周转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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