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开展全国敬老文明号和全国敬老爱老助老
作者:   来源: 山东省老龄办  2016-07-14

  山东省老龄办近日下发通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全国敬老文明号和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评选推荐活动。根据全国老龄办工作部署,全省推荐全国敬老文明号69个,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127个。同时,对全省第一届全国敬老文明号进行复核。
  评选推荐活动旨在弘扬敬老爱老助老社会风尚,树立典型,宣传先进,促进老龄事业创新发展。各级涉老部门、为老服务组织、公共服务窗口行业,包括经营、管理和服务等各类岗位的工作集体均可申报全国敬老文明号;18周岁以上的山东省公民,均可申报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评选活动将遵循“两审三公示”程序,即:省级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和全国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分别进行初审和复审,并在本单位、省(区、市)范围和全国范围进行公示。通知明确了评选推荐条件、工作要求,对第一届全国敬老文明号复核工作进行了部署。省老龄办成立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评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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