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2015年,宜州市建立了54个自治区示范性基层老年协会。为促进示范性基层老年协会有序发展,发挥典范作用,日前,宜州市老龄委决定对全市示范性基层老年协会进行检查。
检查的主要内容有:组织机构建设,章程制度建设,基础设施建设,活动开展、经费来源、作用发挥、监督管理等。采用记分方式,总分合计100分。
采取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各乡镇民政办对辖区内所有示范性基层老年协会进行逐一自查,市老龄办对所有示范性基层老年协会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查,重点检查“七簿一册”记录、活动开展及经费使用和管理等情况。
检查得分为90分以上的老年协会将发放2016年度工作经费,得分为95分以上的老年协会可参加2016年度宜州市先进基层老年协会评选。活动开展不正常,得分在70分以下的示范性基层老年协会将取消2016年度工作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