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菏泽市上半年新建扩建改建养老机构200处
作者:   来源: 菏泽市老龄办  2016-08-03

  今年,菏泽市将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列入了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针对养老服务出台了一系列政策,集中优势资源强力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得到快速发展。截至6月底,全市新建、扩建、改建养老机构200处,其中市、县级福利服务中心11处,乡镇敬老院154处,民办养老机构35处,在建及建成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63处,农村幸福院1144处,养老床位数达到48321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32张。
  菏泽市是人口大市,截至2015年底,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达153万人,占总人口的15%,妥善解决养老问题已成为一个刻不容缓的问题。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将新建60处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400处农村幸福院两项内容列为《政府工作报告》十大民生实事,与大项目、城镇化建设等重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并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全市科学发展考核指标体系,列入重点民生项目考核内容,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了可行条件。
  为加快推动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进程,我市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和《菏泽市养老服务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最大限度地在财力上扶持,从政策上倾斜。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根据标准,在省级财政每处给予10万元、15万元、20万元、25万元 (建筑面积300㎡、750㎡、1085㎡、1600㎡)建设补助和4万元-6万元开办补助的基础上,市级财政再给予每处5万元的建设补助和1万元的开办补助。农村幸福院在中央和省级补助9万元(建设补助6万元,开办补助3万元)的基础上市级每处补助0.5万元。今年2月,省政府制发了《山东省养老服务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为推动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向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转型发展,将对符合相应条件的分别补助运营主体6万元、8万元、10万元,连续补助三年。根据省级补助条件,菏泽市拟于下半年研究制定出台相应的补助政策,提高城市日间照料中心运营补助标准。
  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任务下达后,各县区对照目标任务,研究制定各自的工作重点和推进措施,把责任分解到岗、到人,明确了任务职责和完成时限。同时,市主管部门把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列入县区主管部门一把手工程,加大了工作考核中的分值权重,建立了月调度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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