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兵团民政局六项举措扎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脱贫工作
作者:   来源: 办公厅  2016-08-29

  近日,新疆兵团民政局通过制定文件、专题培训等方式,采取六项措施,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兵团党委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健全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与脱贫攻坚有效衔接,发挥社会救助制度救急难、托底线功能,扎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脱贫工作,这六项举措是:
  一、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机构作用。充分发挥社会救助部门联席会议或领导小组等协调机构作用,统筹做好社会救助工作。加强与发改(扶贫)、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保障等部门的密切协作,统筹各部门、行政机关与社会力量之间救助资源,切实落实社会救助“8+1”各项政策措施。
  二、加快推进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兜底脱贫工作落实。不断完善低保工作制度,将符合低保条件的贫困家庭,特别是主要成员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家庭,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对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可按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对低保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等重点救助对象,要采取多种措施提高救助水平。
  三、努力实现社会救助与精准扶贫工作三方面的有效衔接。一是实现政策衔接。积极协调把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统筹纳入产业扶持、教育扶持、医疗保障、社会扶贫等政策覆盖范围。二是实现对象衔接。加强低保和扶贫在对象认定上的衔接。三是实现管理衔接。加强对社会兜底保障对象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动态管理。建立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四、认真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贯彻落实新发布的《兵团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办法》,按照兵团补助标准:全自理补助标准每人每月600元、半自理补助标准每人每月800元、全护理补助标准每人每月1000元,全面做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
  五、切实加强救助资金预算管理和使用。严格执行社会救助资金预算管理,确保资金真正用于各项救助。原则上当年下拨各单位的救助资金要全部用于开展社会救助,不得擅自截留、挪用、结存。优化申请审批程序,提高兜底保障能力和救助时效。
  六、强化社会救助兜底脱贫工作责任心、使命感。切实把加强社会救助兜底脱贫工作与兵团开展的“两学一做”教育活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在精准推进上下实功,在精准落地上见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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