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的总体部署,根据(川人社发〔2016〕30号)文件精神,宜宾县人社局认真研究,周密部署,制定工作计划,落实人员积极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的征收及待遇发放试点工作,于2016年8月24日全面完成了6个试点单位(县财政局、人才交流服务和就业促进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局、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保险局、医疗保险局)养老保险费的征收工作,其中在职人员242人,退休人员83人,共征收养老保险费201.6万元、职业年金259.56万元,从2016年9月起退休人员养老金由社保局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