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云南省民政厅获悉,《云南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日前正式发布,进一步明确了对民办养老机构的建设、运营补贴和收费减免等优惠政策,以逐步引导社会力量成为养老服务供给主体。
据了解,当前云南省基本养老服务保障总体比较薄弱,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23张,与全国平均数还有差距。“十三五”期间,云南省养老床位数计划要达21万张以上,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35张以上。其中,护理型养老床位达到30%以上,社会力量兴办养老床位数要占全省总量的20%以上。
面对巨大社会需求,云南将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从土地、投融资、税费、财政和补贴等扶持政策着手,加大对参与养老服务供给的社会资本的支持力度。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养老服务机构,均可享受财政建设补助、当地运营补贴和国家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境外资本举办养老服务组织和机构可以享受同等优惠政策。
云南省民政厅表示,将积极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功能,创新养老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通过股份制、股份合作制、ppp、承包等模式,带动社会资本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运营养老服务机构、提供养老服务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