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深入开展全国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建设,认真落实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奖补政策,全面提高奖补标准,其中自建社会化养老机构每张床位一次性建设补贴由 3000 元提高到 5000 元。 目前,全市有在建和筹建的社会化养老机构 7 家(含 5 家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预计全部建成后,全市社会化养老服务床位将新增 9000 张,达到 2.1 万张。协调市卫计委制定出台了《廊坊市健康养老服务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对 2015-2017 年我市健康养老产业各项指标发展进行了系统规划。
同时,全面建立了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将农村 60 周岁以上的低保老年人、重点优抚对象纳入养老服务补贴范围,按照每人每月 60 元的标准发放补贴。前三季度,全市已发放养老服务补贴 370 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