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全国、省、市将基层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工作作为老龄工作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将基层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纳入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从2013年起,烟台市老龄办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对基层老年协会的规范建设制定规范标准,提出具体要求。截止到2015年底,全市已成立老年协会的村(居)达4754个,占比95.13%。2016年,市老龄办确定为基层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年,要求成立的每个基层老年协会在规范建设上,统一制作协会标牌,人员组织架构、六项规章制度上墙,八种登记簿规范登记使用。在开展活动方面,各基层老年协会每年组织老年人积极报名参加老年文化艺术节和“银韵烟台”老年文化活动,在重大节日和“敬老月”期间,举办各类老年文体活动,组织老年文艺团队到社区、工厂、学校、敬老院、幸福院等进行慰问演出,举办老年人书画、摄影展,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提升老年人晚年生活质量。在作用发挥上,各基层老年协会发挥各自优势和特点。深入社区和家庭,为失能半失能、贫困老人开展物质帮扶和精神关爱服务;对困难老人进行精准帮扶;组织“志愿者义务巡逻队”维护社区治安;组织“五老”志愿服务队伍,现身说法,亲授革命传统教育,关心下一代的学习和成长;组织保洁队伍对村(居)、街道进行绿化,清除垃圾,美化环境;组织专家团为古城保护建言献策;组织老年文体队伍开展各类活动,健康身心,收获快乐和幸福。
从2015年起,烟台市将基层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纳入科学发展观综合目标考核内容,基层老龄工作提上了党委、政府的议事日程,实现了城乡社区老龄工作有人抓,老年人的事情有人管,老年人的困难有人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