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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学会会长姚庆海:商业保险应成为养老医疗风险保障支柱
作者:   来源: 金融时报  2016-11-09

  2014年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加快现代保险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把保险提升为国家重要的现代服务业,同时把保险作为社会文明水平、经济发达程度、社会治理能力的重要标志,这三个标志全方位提升了保险在国家经济社会中的地位。
  在我国社会转型中,特别是政府行为方式和管理方式转型中,政府承担了很多职能,包括在社会保险、灾害管理、养老、健康等方面。在现代社会,大众对政府提供养老和健康医疗寄予了很高的期望,但国家财政能力有限,不可能无限制地承担所有社会属性,因此政府如何创新公共服务的提供方式,怎样调动社会力量、市场力量参与公共服务,成为一个非常值得研究的课题。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12月5日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指出,在国际规则制定上和标准制定上要发出更多中国声音。保险无论是在社会治理领域,还是在国际公共领域的治理研究中,都可发挥重要的作用。自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实现了快速发展,倘若解决不好保障领域发展不足的问题,经济风险可能凸显,这将成为我国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障碍。因此,当前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过程中,解决保障问题是一个重要且巨大的挑战,保险则应充分发挥应对风险、管理风险、转移风险和化解风险的作用。
  我国保险业是较早实行市场化的行业,早在1992年就引入了市场化的用人机制,保险业的快速发展给保险业参与社会治理创造了客观条件。在各个领域,政府可以调动PPP模式、调动市场和社会力量,共同形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保险业目前已有保险销售人员800多万人,这为保险服务经济社会奠定了良好基础。此外,各个保险公司在风险管理领域都有相应的策略应对,并且在风险识别、风险定价、风险转移和风险产品开发等领域具有很强的优势。保险服务经济社会,现已具备了良好的条件。而保险服务国家治理,首先要力求在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中发挥重要作用,因为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不能只靠政府。
  十八届三中全会对社会保障体系贡献明确提出,要将商业保险作为一个重要的养老医疗风险保障支柱,这是定位的重大变化,是国家赋予保险业职责的重要变化。近年来,保险在探索如何做好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方面发挥了很大作用。很多时候基本的医疗也委托保险,国务院在2006年发布的保险“国十条”已对保险参与医疗制定了相关政策,目前各地都在推行,实施效果良好。
  保险最重要的一个职能是化解当今社会面临的各种复杂问题,比如环境污染、食品安全问题,在国际组织应对气候变化协议中,我国承担了一个大国对人类未来应对气候变化应负的责任,保险业则是参与其中的一股重要力量。保险业在化解人与自然的矛盾上,提供了一种健康的生活方式。同时,由于保险的风险管理机制的引入,使每个人都在管理自己的行为,这不仅使个人的生活方式更加健康,也有利于管理好整个社会的风险。
  习近平总书记还提出要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一个重要的落实方面就是人类风险的共同体。保险不仅在社会保障方面,在灾害处理领域、在农业风险领域,甚至在我国的灾害外交领域和“一带一路”保险合作机制上,都可成为全方位服务国家战略的重要工具,发挥保险让生活更美好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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