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首部居家养老服务条例明年起实施 老人有了养老“护身符”
作者:   来源: 合肥热线  2016-11-29

  11月28日,记者在合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合肥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17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作为安徽省首部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该《条例》对基本公共服务、养老评估、医养结合、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长期护理保障等方面作出了具有前瞻性的规定,将成为老年人的“护身符”和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武器”。

  打通服务老年人的“最后一公里”

  据介绍,《条例》明确服务的主体对象是合肥市的老年人,落脚点在“居家养老”这种养老模式。即指以家庭为基础,城乡社区为依托,家庭提供基础服务,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社会服务机构提供专业化服务,群众性自治组织和志愿者提供公益和互助服务,满足居家老年人养老需求的服务形式。


  另外《条例》明确了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职责,充分体现了乡镇街道、社区在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突出了社区的基础性、支撑性、零距离的特点,规范了为老年人提供优质服务的内容,打通了服务老年人的“最后一公里”,真正让老年人做到老有所依、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

  构建15分钟居家养老服务圈 提供互助式服务

  《条例》第五条规定了居家养老基本公共服务的内容。内容包括生活照料、医疗服务、保健服务、家政服务、精神慰藉服务、紧急救援服务等六大方面。“居家养老服务形式主要分为两大块,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及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另外是社会化提供专业的居家养老服务,主要目标是共同推进构建城市15分钟的居家养老服务圈,满足老人日常生活需要。”市老龄办王主任介绍说。
  “鼓励和支持居家养老专业服务机构合理布局服务网点,构建养老服务设施、服务平台,为老年人尤其是高龄孤寡、困难失能老人精准开展助餐、助浴、助医、助急等自助、互助式养老服务。”
  据王主任介绍,目前合肥市城区社区已建立了20个街道或社区的食堂,从2017年开始,将大力推进社区为老年人助餐服务的食堂建设,另外把助餐服务纳入社区建设包括养老服务的重点内容加以推进进行考核。“助餐是老年人特别需求的一个方面,力争5年时间到十三五末能够实现有需求老年人社区食堂的全覆盖。”
  据悉,助浴方面,目前政府已经有实施三年的居家养老购买服务项目,其中一项内容为助浴,主要是到老年人家中为生活不便的老人提供助浴服务。“未来还计划在街道、社区或者利用公共服务,或利用民办服务如澡堂等为老人提供助浴服务,重点提供家庭助浴服务。”王主任介绍说。

  新建住宅区需配套建设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和设施

  “明年除了助餐服务的重点打造,养老服务平台、设施的建设也是重点之一。”居家养老服务,其核心和关键在基层政府部门及社区。《条例》规定,新建住宅区配套建设的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和设施,应当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和设施应当设置在三层以下,方便老年人出入和活动,满足通风和日照等条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和设施不符合要求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通过购置、置换、租赁、改造等方式予以解决。
  按照要求,新建住宅区应当按照每百户使用面积不少于三十平方米的标准配置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已建成的住宅区应当按照每百户使用面积不少于二十平方米的标准配置居家养老服务用房。
  此外,合肥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社区坡道、扶手、电梯等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建设、改造、维护、监管,支持老年人家庭无障碍设施的改造和维护。
  “从2017年《条例》出台后,将利用5年时间全部建设到位,新建的必须配建,老旧的进行改造完善,这是对居家养老服务的平台支撑。”王主任强调说。

  完善社区用药报销制度 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

  除此之外,《条例》中要求,完善基本医疗保险社区用药报销制度,逐步将居家养老医疗纳入社会基本保障的范围。合肥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建立个人健康档案,提供每年一次的免费常规体检,为特困供养老年人提供免费医疗护理服务;为八十周岁以上高龄老年人发放津贴,对一百周岁以上老年人给予特殊照顾;为七十周岁以上行动不便、患病残疾老年人提供上门办证和公证服务;提供遗嘱公证、房产公证、追索赡养费等法律援助服务;高龄、失能老年人达到规定人数的社区,要提供日间照料等服务。
  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是老年人最为迫切需要的服务之一,也是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点环节。《条例》明确,合肥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提供疾病预防、伤害预防、心理咨询、自救以及自我保健等健康指导;
  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老年人开展常见病、慢性病医疗、护理、康复指导等服务;为在社区首诊的老年人、慢性病患者提供符合规定的门诊预约和双向转诊服务;指导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成立家庭医生服务团队定期提供巡诊服务,为辖区养老机构提供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督促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指导医疗机构与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合作,为老年人提供签约式医疗卫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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