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老年优待工作全面落实到位。做好救助金发放工作,按照70-74周岁每人每年500元,75-79周岁每人每年730元,80-99周岁每人每年1100元的标准,全力做好全县70周岁以上老年人生活救助金的发放工作。截止到2016年2月5日,全县36747名70周岁以上老年人生活救助金全部发放到老年人手中,共计发放救助金2790.2万元;实施百岁老人长寿补贴制度,百岁老人每人每月可领取700元长寿补贴金,“九九”老年节期间,为29位百岁老人发放补贴金8.4万元;做好老年人优待证的办理工作,工作时间随到随办,全年共办理了老年人优待证10421个;6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全县城区、城乡公交车;老年人看病减免门诊、挂号费等各项老年优待政策,在全社会营造了有利于优待老年人工作实施的社会环境。
二是老年权益保障工作取得新成效。深入宣传老年政策法规,联合县司法局,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纳入了“七五”普法规划;老年维权工作力度加大,与县司法局联合制定了《“法治阳光温暖老龄”活动实施方案》(广司发〔2016〕16号),于11月份在全县组织开展为期1个月的“法治阳光温暖老龄”专题活动,通过开展法治阳光“周讲”进老年课堂、法治阳光“一对十”结对帮扶进养老机构、法治阳光“法律巡诊”进社区、村居等活动,进一步扩大涉老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覆盖面,提高老年人自我维权意识和全社会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意识,为建设法治、文明、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三是基层老龄组织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进。继续深入推进了基层老龄组织规范化建设,按照“五有”规范化建设目标,努力把基层老龄组织建设成为组织健全、功能完善、充满活力、作用显著的规范化组织,夯实老龄工作基础。经常性组织学习交流和业务培训活动,加强基层老龄干部能力建设,提升老龄干部队伍素质。鼓励和引导有专长、有热心的老年人成立老年群众组织,以县“五老”志愿者协会为抓手,通过组织吸引、单位推荐、主动邀请等方式,打造了一支活跃的“五老”志愿者骨干队伍。目前,全县“五老”志愿者达2000余人。结合全县“乡村文明行动”,加大对孝文化示范点建设的资金扶持,规范化建设了多个镇街孝文化示范点。
四是老年文化活动更加活跃。2016年,县老龄办联合广饶县邮政公司举办了“银龄杯”中老年广场舞大赛。县全民健身中心、广饶老年人体育协会积极组织承办了全市老年人健身项目创新展演交流活动,来自全市的9个代表队进行了健身项目展演交流。为传播全民健身理念,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县老龄办、县体育局、县文广新局等8个单位联合开展在全县范围内普及老年人太极拳的活动,培训24式简化太极拳并于10月底组织开展了全县太极拳展演竞赛。老年节前后,我县各镇街先后组织开展了老年人门球赛、老年人打鼓联欢、老少同乐度重阳、老年人健身比赛等多项活动,极大丰富了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五是老龄宣传实现新突破。大力开展典型宣传,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自5月份起,广饶县老龄办在全县开展了第一届“敬老文明号”评选表彰活动。经基层申报推荐,县“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认真审核研究,决定命名广饶县妇女联合会等21个单位(集体、窗口)为第一届广饶县“敬老文明号”,并于10月8日下发了《关于命名表彰第一届广饶县“敬老文明号”的通报》(广老发〔2016〕2号),对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彰;不断拓宽宣传途径,县老龄办分别于10月12日、10月19日做客县政府网站“在线访谈”、县广播电视台“阳光政务热线”栏目,大力宣传老年人优待政策,为群众答疑解惑,重点宣传了今年的“敬老月”活动;切实加强常规宣传,认真做好老龄宣传信息报送。2016年,县老龄办在各级新闻媒体上共发表宣传信息、稿件108篇,其中国家级17篇,省级24篇,市级35篇,县级32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