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放开养老市场降低准入门槛
作者:   来源: 浙江老年报  2016-12-06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扩大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领域消费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部署进一步扩大国内消费特别是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服务消费政策措施。
  针对《意见》中涉及养老的相关内容,结合我省实际,本报特别邀请省民政厅社会福利与老年服务处处长黄元龙解读关于养老的相关内容。
  抓紧落实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政策性文件,全面清理、取消申办养老服务机构不合理的前置审批事项,进一步降低养老服务机构准入门槛,增加适合老年人吃住行等日常需要的优质产品和服务供给。
  实际上,浙江省委省政府近年对养老问题已非常重视,关于放开养老服务市场、降低养老服务机构准入门槛这一块,我省走得比较快、相关门槛降得很低。
  “浙江的民办养老机构床位有19万多张,占全省各类养老机构的养老床位总位数的54%左右,这说明我们的社会力量在养老服务的领域发展是比较快的。”黄元龙说。
  我省出台的相关文件中,从多个方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降低准入门槛,保证社会力量进入养老服务领域。“如浙江大力推进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尽可能地减轻社会力量关于硬件投入的成本,到目前为止,全省113家公办养老机构实现公建民营,涵盖2万多张床位。到今年上半年为止,浙江省的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有2万多家,其中20%也是公建民营。”
  此外,关于落实税费优惠政策这一块,黄元龙说,我省在自有权限里面,对于能减免的费用,尽可能给予减免。“比如对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减半征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对民办养老机构免征水利建设基金等等,这些都是在降低相应门槛。”
  关于增加适合老年人吃住行等日常需要的优质产品和服务供给,黄元龙认为除了机构内部服务质量提升外,养老机构里面的服务内容要做到让老年人欢迎。“其实就是解决两个问题,即吃饭问题和医疗问题。我省计划在未来5年推进老年食堂服务的全覆盖,积极提倡通过和社会餐饮机构合作等多种方式,让老人更方便、放心地享受到餐饮服务。医疗方面,提倡养老机构自身和医疗机构合作,目前有1000多家实现医养结合。照料中心主要通过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结合在一起,目前已有30%左右的照料中心和基层的卫生服务机构合作,接下去我省将继续扩大这一比例。”
  支持整合改造闲置社会资源发展养老服务机构,将城镇中废弃工厂、事业单位改制后腾出的办公用房、转型中的公办培训中心和疗养院等,整合改造成养老服务设施。探索建立适合国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政策框架,重点解决重度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等所需费用。
  “目前浙江最新的相关经验就是对于城区的经济型酒店转型为养老机构,杭州市上城区就有成功的例子。因为城市经济型酒店,在消防、地理位置、内部设施等方面都很适合转变为养老机构,这也是我省积极提倡的。”
  黄元龙说,关于“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这一块,我省目前有三个试点城市,分别为宁波、桐庐、嘉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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