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潍坊坊子加快农村幸福院建设 破解农村养老难
作者:   来源: 齐鲁晚报  2016-12-19

  山东省潍坊市坊子区民政局日前透露,自2013年7月启动了农村幸福院建设工程以来,已建成45家农村幸福院并投入使用,有效破解了农村老年人“养老难”的困境。
  政策引导,上下联动。坊子区民政局把农村幸福院建设列入民生实事项目,作为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开展,先后出台了《关于支持农村幸福院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并把农村幸福院建设纳入全区年终考核体系,通过建设任务层层分解,责任到人,实行每月一督导、半年一考评工作制度,推动农村幸福院建设健康有序开展。
  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坊子区将农村幸福院建设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与城镇化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农村社区建设相结合,与盘活农村闲置国有资产相结合,做到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建设中,以行政村为单位,按照“村级主办、互助服务、政府支持、群众参与”的原则,优先选择村级班子团结有力、集体经济条件较好、建院积极性较高、老年人照料需求强烈、有闲置房屋资源的村,打造农村“精品点”幸福院,进而带动其他村(居)建院积极性和主动性。
  统一模式,明确标准。为推动农村幸福院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坊子区专门下发了《农村幸福院建设标准》,明确每个农村幸福院占地面积不低于2亩,建设面积不低于400平方米,设置床位不少于20张。具备“四室一厅一所”的硬件要求,即休息室、娱乐室、图书室、卫生室、餐厅和活动场所,并配备相应的纳凉、取暖、厨具、健身、娱乐、消防等设施。凡符合年满60周岁、无严重传染疾病及精神疾病、自愿等要求的老人均可免费入住,可满足老人住宿、就餐、文化娱乐、精神慰藉、日间照料等需求。
  广开渠道,多元筹资。坊子区农村幸福院建设资金采取“集体投、政府补、社会捐”的办法筹措,对经济基础较好的村,引导利用自有资金投入幸福院建设,同时积极利用“一事一议”制度,全力筹措建设资金;广泛动员村里和外出务工人员、经商成功人士、社会慈善组织开展帮建活动;坊子区民政局多方筹集资金600多万元,对按时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农村幸福院给予奖补,最高补助为15万元,为加快农村幸福院建设提供强力资金支撑,确保了农村幸福院建设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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