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机构少”、“公建养老院一床难求”……近年来,关于养老难的话题充斥着各类论坛和新媒体平台。日前,我省为应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严峻挑战,明确提出今后社会力量投资建设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将进一步减少审批环节,降低准入门槛。
据省民政厅15日表示,我省民政、发改、住建等部门已经联合发文,规定社会力量新建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在向民政部门提供相关材料后,经审核批准,将取得筹备设立指导意见函。之后,发改、规划、国土、住建、环保等部门将据此办理相关手续,任何部门都不得随意设置门槛。
与此同时,省民政厅强调,今后新建的、已建成尚未投入使用的、运营效果不好的公建养老机构,都要逐步实现公建民营模式。
据公开数据显示,截至目前,我省60岁以上老人有503万,预计到2020年将超过600万,全省每6个人将有1名老人。其中,太原市作为我省最早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的城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比高达14.8%。所以说,全面加强养老机构建设,为老年人提供连续、适宜、规范、便捷的基本养老服务迫在眉睫。
那么,应该如何激发市场活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的建设呢?
客观上讲,市场自发的调节具有滞后性和盲目性。这就要求各级政府做好政策宣传和引导工作。一方面要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我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机构建设的优惠政策,从而激发起个人或企业的参与热情。
另一方面,根据省民政厅决策部署,截至2017年底,各市要至少选择1-2个成熟的公建养老机构开展公建民营试点工作。这就提醒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尽快建立健全政策体系,加大建设补贴、运营补贴、税费减免等扶持力度,从而打通社会力量参与建设养老机构的“最先一公里”。
当然了,企业作为这一政策的参与主体,要充分认识到兴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不仅仅是一项公益事业,更是优化供给的有效途径。以房地产企业为例,将库存房屋改建成养老机构,不仅能够缓解企业的经营压力,还能享受各类财政补贴。更为重要的是,完善的养老配套设施,还将有利于提高销售业绩。
最后,真心希望社会各界能够积极响应政策号召,积极参与营建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为推动我省养老服务业的快速发展做出新的历史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