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珠海两项养老服务标准在全国尚属首例
作者:   来源: 珠海特区报  2016-12-27

  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该局日前发布了珠海市《机构养老服务等级评定》、《社区养老服务等级评定》及《居家养老服务等级评定》三项地方标准,并将于2017年1月1日正式实施。其中,后两项标准在全国尚属首例。市民政局表示,将适时启动全市养老机构、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站点的等级评定工作。养老服务质量等级,将被分为合格级、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和五星级等五个等级,从此,市民群众判别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有了规范标准。
  据了解,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快速发展,养老服务需求迅速增长,养老服务消费市场不断繁荣。此前,除国家出台了养老机构基本建设规范外,国家、省及珠海并无出台养老服务业的养老服务等级评定标准,在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参差不齐的情况下,管理部门缺失监管依据,市民群众也缺乏判别养老服务机构服务等级的规范。
  据介绍,为落实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要求,2015年,市民政局先行先试,率先在我省开展了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市质量技术监督标准与编码所针对机构养老、社区养老和居家养老等三方面开展标准编制工作。编制过程中,认真参考国家、省及其他先进城市的相关标准,结合珠海的实际,提出了自己的标准。历经准备、调研、起草、征求意见、修改完善、试点试评、专家评审等多个阶段,最终形成了上述三项养老服务地方标准。其中后两项标准在全国尚属首例。
  市民政局相关人士称,行业标准和市场规范是推进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基石,是维护服务对象权益、提升管理水平与服务质量的重要技术手段。养老服务等级评定系列标准,旨在通过标准化的手段和工具,建立一系列覆盖养老服务核心业务,包括环境和设施设备、服务管理、运营能力,以及服务项目和服务质量的全面、科学、可操作性强,具备适用性和先进性的标准评价文件,以此规范、引导养老服务的全过程,为市民选择养老服务提供统一、规范、公开和可甄别的标准,并利用质量分级、监督及评价的自我改进机制,不断促进养老服务持续提升和改进。
  下一步,市民政局将组织全市养老机构、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站点的负责人等相关人员开展养老服务标准的培训,成立相关领导机构,适时启动全市养老机构、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站点的等级评定工作。并在实施养老服务标准化过程中,不断总结经验,进一步修改完善珠海三项养老服务标准。
  
  养老服务质量将分五个等级
  
  据介绍,该三项标准,以星的数量表示养老服务质量的等级,分为合格级、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和五星级等五个等级,最低为合格级,最高为五星级,星级越高,表示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水平越高,服务设施设备越完善。《机构养老服务等级评定》等级评价指标共322项,分为必备项目、硬件和管理、服务项目与服务质量等三部分,满分2000分;《社区养老服务等级评定》等级评价指标共218项,分为必备项目、设施设备与管理、服务项目与服务质量等三部分,满分1000分;《居家养老服务等级评定》等级评价指标共131项,分为必备项目、设施设备与管理、服务项目与服务质量等三部分,满分5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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