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从省社保局获悉,全省2017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明年1月起启动申报。
全省统一申报时间:2017年1月1日至25日
申报范围及对象:我省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公益一类和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等符合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
缴费基数:按职工本人2016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标准确定;新设立单位和参保单位新增的工作人员按照本人起薪当月的月工资标准确定。
缴费比例: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单位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工作人员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20%,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的8%,由单位代扣。缴费基数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缴费基数;超过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
职业年金申报缴费基数:与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一致。单位缴纳职业年金的比例为本单位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工作人员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8%,个人缴纳职业年金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的4%,由单位代扣。
参保单位未按时申报缴费基数的,暂按该单位上年度缴费基数的110%核定,待补办申报手续后,重新核定并结算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