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喀什地区老年大学与学员签订安全责任书
作者:   来源: 喀什地区老龄办  2017-01-05

  喀什地区老年大学为保障地区老年大学正常工作的开展,给各学员创造良好的教学环境,强化学员的安全意识,防止和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做到防患于未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喀什地区老年大学与新招录的学员签订了在学习期间的安全责任书。责任书责任书一式两份,一份有学员保管,一份有大学备档保存,学员在上学期间严格按照安全责任书签订的条件在学校学习,在签订前老年大学工作人员认真组织学员通读学习责任书全文,让学员自己认真阅读吃透内容、全面理解且予以确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凡与地区老年大学签订此责任书并领取老年大学颁发学员证的为本大学的正式学员。
  二、老年大学上课的学员,必须严格遵守老年(老干部)活动中心及老年大学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尊重和服从老年(老干部)活动中心及老年大学的管理,尊重老年(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年大学的其他活动人员。不大声喧哗,各班级各学员之间相互尊重,相互团结,互帮互助和睦相处,绝不允许发生争吵、打架和影响不团结的事,否则取消其老年大学学员资格,没收其学员证。
  三、老年大学原则上一年开办两学期,一学期为4个月,分寒暑假。
  四、老年大学学员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地区发改委制定的收费标准和范围收取,如发现超标准、超范围收费,学员可向有关部门举报。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
  五、学员尊重老师、班长,遵守课堂内外纪律,认真听讲,服从管理,爱护公物,节约用电用水,讲文明、注意室内环境卫生,安排卫生值班,保持室内外环境干净整洁;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六、学员要对本人的自身安全负责任。
  七、老年大学有义务向各学员告之有关防范和加强自身安全事项。
  八、老年大学有义务向学员宣传自身安全、消防安全、防诈骗财物、防盗安全知识。
  九、学员要高度重视用电安全。
  十、学员要爱护消防设施。
  十一、做好防伤、病工作。
  十二、注意外出活动安全。
  十三、严禁学员在教学区内从事任何与宗教有关的活动,如发现有违法违纪活动者,开除学籍,并交司法机关严肃处理。
  上述承诺老年学员与大学自愿签订之日起生效,老年学员都说;我们将严格遵行,如有违反,自愿承担相关责任和后果。目前,来老年大学报名上课的老年学员纷纷不断,学员来活动上课的学员的积极性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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