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国土资源报报道 近日,安徽省阜阳市出台《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对医养结合项目,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中优先予以安排,鼓励利用具备条件的闲置厂房、办公用房、酒店等场所改建发展医养结合项目。
《意见》明确了推进医养结合土地政策保障措施,对医养结合项目需单独选址安排用地的,纳入年度建设用地计划;涉及新增建设用地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并与城市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等相衔接的,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中优先予以安排。规划为公共管理用地、公共服务用地中的医卫慈善用地,可用于医养结合项目建设,鼓励利用具备条件的闲置厂房、办公用房、酒店等场所改建医养项目。非营利性医养结合项目用地可以采取划拨方式供地,营利性医养结合项目用地已租赁、出租等有偿方式供应,支持以租赁方式供地。
《意见》还明确,医养结合用地和房产,在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可以整体转让或转租,不得分割出售或以分割出租等形式变相分割出售。支持未开发的房地产用地通过调整土地用途等方式转型利用,用于医养结合项目的开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