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阳县为深入贯彻落实县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全民思想道德素质和文明素质,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县委、县政府日前发文从2016年12月起在全县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其中孝老敬贤被纳入创建“十星级文明户”活动重要内容。
“十星级文明户”创建内容是:爱党爱国星、遵规守法星、环境卫生星、诚实守信星、孝老敬贤星、团结友善星、勤劳致富星、科教文体星、生态建设星、计划生育星。“十星级文明户”分“星级文明户”和“十星级文明示范户”两个层级。在文明“十颗星”中,爱党爱国星、遵规守法星、环境卫生星、诚实守信星、孝老敬贤星为基础星,达到这五颗星要求的,才能参评星级文明户;未达到这5颗星标准的,不能评为星级文明户。
文件规定“孝老敬贤星”标准:(1)孝老爱亲成为家风族风传承的重要内容,晚辈孝老爱老,长者爱小护小;(2)老人衣食无忧,病有所医,老有所乐;(3)不虐待儿童,营造有利于儿童身心健康成长的家庭环境;(4)尊重并学习本社区、村(居)有德行、有才能、有声望的乡贤。文件还规定了奖励激励机制,县委、县政府对被评为“星级文明户”的村(居)民,不但有精神奖励,还有物质奖励。一是实行“5+X”奖励机制,从5颗基础星到10颗星县文明委分别发奖金100元到210元不等,并分别颁发“星级文明户”荣誉星级牌匾一块,在县电视台、县新闻网上通报表彰,获得10颗星才有资格参加县级“十星级文明示范户”的评选表彰。十星评定每年6月为全县集中初评时间,12月为全县复评时间。二是实行“十星级文明示范户”奖励机制,县委、县政府每年公开表彰“十星级文明示范户”1000户,县文明委颁发“十星级文明示范户”荣誉星级牌匾一块,在县电视台、县新闻网上通报表彰,每户一次性奖励现金1000元。获得“十星级文明示范户”荣誉称号的,凭荣誉证还可在干部任用、参军入伍、公岗招聘、社会保障、小额贷款、产业扶贫、文化生活、子女升学等方面优先得到实惠。对“星级文明户”和“十星级文明示范户”的评选实行动态管理,一年一评一授牌。符合条件的进行授牌,因出现“否决条件”中的情况和评选中没有通过的,由镇(街道)进行摘牌、摘星。
为确保创建“十星级文明户”活动顺利开展,成立了祁阳县“十星级文明户”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县长任第一副组长,县委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从县直部门抽调人员充实到办公室工作。办公室负责创建活动指导、督促等日常工作。各镇(街道)、社区、村(居)相应成立“十星级文明户”创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县财政每年安排工作经费用于“十星级文明户”创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