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司法厅,年满80周岁老人免收遗嘱公证费
作者:   来源: 江苏老龄办  2017-02-20

  2月14日上午,记者从江苏省司法厅获悉,省司法厅结合行政职能实际,立足群众生活富裕、精神富有,推出了司法行政聚焦富民便民利民15项举措。
  新近发布的15项举措主要包括:定期发布生活法律风险提示、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实施法律援助名优工程、提供各种形式矛盾纠纷调解服务、开通全省法律服务机构人员信用信息查询平台、减少公证证明材料、减免办理公证费用、建立公证存管平台、开展“美好生活法律相伴”专项活动、提供环境质量鉴定服务、成立小微企业法律服务团、设立法律诊所、组建12348法律服务队、开通远程亲情视频会见系统以及开展戒毒人员照管服务。这些举措旨在提高司法行政服务效率及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记者注意到,聚焦富民15项举措中省内居民首次办理遗嘱公证,年满80周岁的将免收公证费用,年满70周岁的公证费用减半;低保人员、农村“五保”人员、无固定生活来源的重度残疾人办理公证,以及申办救济金、低保、给付赡养费和抚养费等公证事项的减免公证费用。
  司法厅相关工作人员介绍,2012年以来,全省公证行业发扬尊老敬老优良传统,积极支持残疾人事业,先后建立了公证敬老月、公证助残月等公益服务机制,为老年人、残疾人提供预约上门、绿色通道、减免收费等人性化服务,每年都为老年人等困难和弱势群体减免公证费100万元以上。特别是在遗嘱公证方面,考虑到遗嘱公证对家庭和谐、社会稳定的独特作用,在社会治理中的重要功能,江苏率先在全国推出老年人遗嘱减免收费服务。2016年,苏州、盐城两地先后出台了公证法律援助办法,将农村“五保”、享受低保待遇等人员纳入援助范围,进一步扩大了公证惠民覆盖面。
  “聚焦富民15项举措,充分体现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体现了主动作为的责任担当,体现了精准施策的鲜明导向,体现了托住底线的民生期盼。”江苏省司法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赵庭朴介绍,全厅上下也将其作为“打造人民满意的服务型司法行政机关”的主要抓手,让广大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司法行政服务的便利实惠、管用好用。与此同时,江苏省司法行政系统还将统筹好网上与网下、行政与行业、系统内与系统外资源,加强12348网络服务平台与市、县、乡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联动对接,融合人民调解、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法治宣传等服务力量,加快司法行政领域各类社会组织的培育发展,通过服务窗口化、力量一体化,打好服务群众的“组合拳”,一站式解决人民群众的服务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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