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平阴“四举措”助推高龄津贴清理核查工作
作者:   来源: 平阴县老龄办  2017-02-27
 

  平阴县高龄老人生活津贴标准调整方案即将实施,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县高龄津贴发放工作,确保高龄津贴发放工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平阴县老龄办即日起至3月中旬,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高龄津贴发放专项核查清理工作。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近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高龄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召开了各街镇老龄办主任会议进行安排部署,采取四项工作措施,确保高龄津贴资金发放准确规范。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专门成立清理工作督查小组,将具体责任落实到人,督查组及时深入所辖的村(居)、社区,对享受高龄津贴的对象进行全面核实,做到家家访、户户到、人人见,对在外地的高龄老人,需持当地当日报纸拍照留证,以便对高龄老人的信息进行一一核查填报。
  二是实行动态管理。各镇(街道)及时掌握本单位高龄老人信息变化情况,及时上报有关信息。做到从高龄老人到龄生日的当月起计发,去世的次月停发,切实把这一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三是完善档案资料。在本次核查登记的同时,各村(居)、社区做好90岁以上老年人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收集整理工作。同时采取多种方式,深入村(居)、社区宣传相关政策知识,使高龄津贴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一些还未办理登记手续、二代身份证、银行卡的老人提前准备,让到龄的老年人有充足的时间办理相关手续。
  四是建立联动机制。在清理过程中,各镇(街道)分管领导为高龄津贴发放管理的责任人,负责全镇(街道)高龄津贴发放监督管理;老龄办主任为具体经办责任人,负责高龄津贴的动态管理、审核、督导工作,及时核查督导各村(居)、社区按时按要求上报信息;各村(居)、社区老龄工作人员为直接责任人,负责按时按要求上报本村(居)、社区的新增、死亡、变更等情况。对不及时上报信息,造成人数不准、漏报、错发等问题的,严格实行追查问责,哪一级出现问题,追究哪一级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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