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上午,由广东省民政厅、省人大、法制办、老龄办等单位组成的省修订《广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立法工作组到广州开展立法调研,广州市民政、老干、司法、教育、财政、人社、卫计、住建、交通、老龄等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座谈。
座谈会上,广州市民政局易利华巡视员等市老龄委成员单位代表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分别汇报了广州市贯彻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广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广东省老年人优待办法》的基本情况、经验做法以及存在问题,并对我省修订《广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提出了工作意见和建议。与会人员围绕养老服务综合改革、养老机构建设、医养结合、老年教育、老年法律维权等当前老龄事业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和交流。立法工作组对广州市老年人权益保障以及老龄事业发展予以充分肯定,认为广州市老年人权益保障各项工作基础扎实、措施有力、成效显著,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工作中形成的一系列经验和做法,为我省修订《广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将提供有益的参考和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