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精神卫生法》,完善我市精神障碍综合管理体系建设,大力提升全市心理健康服务服务能力,近日,烟台市卫计委和市老龄办等11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印发烟台市心理健康服务与精神障碍综合防治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启动了烟台市心理健康服务与精神障碍综合防治试点工作,计划到2018年底建成较为完善的具有烟台特色的心理健康服务与精神障碍综合防治网络。
通知指出,要完善精神障碍治疗与康复相结合的服务模式,探索建立老年痴呆症、抑郁症等常见精神障碍的早期发现、转诊、治疗和随访机制,进一步提高抑郁、焦虑等常见精神障碍的诊断治疗服务能力。
通知强调,要探索建立社会化心理健康服务和心理危机干预机制。开展社区(村)干部和妇女骨干心理健康知识与干预技能培训,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和社区设立心理咨询室,通过多种途径,为老年人等人群提供情绪疏解、社会关系调适等心理服务。
通知要求,要广泛开展精神卫生与心理健康宣传,对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开展针对性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老龄办等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开展老年人的心理健康教育、心理疏导工作,帮助老年人树立心理健康观念,传递社会关爱,培育良好社会心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