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专项整治养老机构非法集资
作者:   来源: 正北方网  2017-04-25

  内蒙古将开展全区养老机构非法集资专项整治工作,排查整治对象为经旗县(市区)民政部门许可,取得《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并经过盟市、自治区民政部门登记备案的民办、公建民营养老机构;经过当地民政部门批准在建、但未取得《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的养老机构;公办养老机构。
  据悉,此次排查整治的主要内容是:养老机构是否依照其登记类型、经营性质、设施设备条件、管理水平、服务质量、护理等级等因素确定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养老机构是否在醒目位置公示各类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并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价格管理有关规定;养老机构未获得许可和依法登记前,是否已经开始收取费用、收住老人;养老机构是否以终生养老的名义,收取老人终生养老费、会员费等;公办、民办、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定价标准、收费时限等,是否符合《关于规范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由各盟市、旗县(市区)民政局具体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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