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将建立老年人长期照护保障体系
作者:   来源: 中国经济时报  2017-04-27

  为推进吉林省医养结合工作,吉林省近期下发了 《吉林省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机构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 《意见》),吉林省卫生计生部门的相关专家对此文件进行了解读。据悉,《意见》的下发必将有力推动吉林省科学合理地统筹卫生和养老两方面资源,更好地满足广大老年人的医疗服务需求,逐步实现吉林省老年人的健康养老。
  我国是世界上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家,老龄化速度较快。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口大幅增加,老年人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和生活照料需求叠加的趋势越来越显著,健康养老服务需求日益强劲,目前有限的医疗卫生、养老服务资源以及彼此相对独立的服务体系远远不能满足老年人的需求,迫切需要为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与养老相结合的服务。吉林省人口已出现零增长,老龄化程度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老年人口中,患有老年慢性病、其他疾病和失能、半失能老年人亦占有一定比例。全面推进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融合发展,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举措,也是实现老有所医、健康养老的必要条件。
  事实上,近年来,为积极应对吉林省老龄化严峻形势,吉林省把医养融合发展作为了深化医改的关键措施和完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基础性工作。一是卫生计生部门积极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吉林省已有87家养老机构具备了医疗资质,占养老机构总数的5.1%。二是医疗机构积极支持和发展养老服务。目前,吉林省有20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776家乡镇卫生院及1万多个村卫生室,为城乡老年人提供方便快捷的医疗卫生服务。通过开展与养老机构合作,吉林省有867个养老机构与各类医疗机构建立了医疗服务合作关系,占养老机构数的51%。三是基本医疗保险积极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与公立医院同等对待,实行统一医保报销标准,在医保结算政策方面,与公立医院执行统一的标准、程序和时限。
  但目前有限的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以及彼此相对独立的服务体系远远不能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模式健康养老服务需求,主要存在4个方面问题:一是养老机构医护人员招聘难。二是养老机构纳入医保定点单位难。三是居家养老上门医疗服务难。四是社区开展康复服务难。
  为此,吉林省下发了《意见》。
  从《意见》可知,吉林省将全面提高医疗机构支持养老服务能力,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会全面落实老年医疗服务优待政策,对老年人看病就医实行优先照顾,开通绿色通道。提高养老机构医疗服务水平,养老机构可根据服务需求和自身能力,按相关规定申请开办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中医医院、临终关怀机构、护理院、医务室或护理站等。推动医疗卫生服务延伸至社区、家庭,做好对社区、居家老人的健康养老服务,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卫生计生基层网络加强与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农村养老服务大院等养老机构的合作。
  同时,吉林省将积极推进老年人康复服务,各类养老机构都要配备康复设备,全面开展康复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为老年人提供基本卫生服务中的康复服务项目,有条件的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农村养老服务大院可单独设置康复功能区。大力发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充分发挥中医药的预防保健特色优势,坚持养老与养生相结合,将中医药养生保健和“治未病”理念融入养老全过程,利用中医药技术方法全面提升老年人身心健康和生活质量。探索完善基本医疗保险保障,对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诊所、卫生室、医务室)以及兴办的护理院、康复医院等,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纳入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健全完善医保报销制度,切实解决老年人异地就医结算问题。
  此外,吉林省将完善投融资和财税价格政策,探索建立多层次长期照护保障体系。
  为此,吉林省也推出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完善投融资和财税价格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按规定落实好相关支持政策。拓宽市场化融资渠道,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的投融资模式。鼓励和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加大金融对医养结合领域的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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