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专员办:加强四个方面 夯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管理基础
作者:   来源: 财政部  2017-04-28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全面推进和不断完善贵州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保障社保基金安全规范运行,进一步发挥财政补助资金使用效益,近期,贵州专员办与属地财政、人社等省级主管部门在全省范围内联合组织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清查和年度结算审核工作。通过发现问题,查找原因,进而分析全省的共性困难和问题,从解决“四个不一致”入手,提出加强管理,完善制度的意见建议。
  一、加大督查力度,确保个人账户收入的系统数与财务数一致。产生不一致的主要原因,一是有的县区个别乡镇为了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收缴任务指标,在保险信息系统内虚增录入个人账户数,实际未按系统录入数缴存资金。二是部分乡镇垫资缴存收缴任务指标的金额,而实际的参保人数并未达到。三是部分县区尚未实现银行代扣代缴个人缴费,仍使用现金结算,有的乡镇社保所收到个人缴费未及时录入信息系统。建议有关县区保险经办机构加强对基层乡镇的督查力度,做到日清月结,年终时做到系统录入数与财务到账数一致,同时,督促欠费的乡镇尽快将欠缴部分缴纳入户,及时将个人缴费信息录入系统。
  二、加大银社联动,确保个人账户支出系统数与财务数一致。产生不一致的主要原因,一是部分年满60周岁人员因各种情况,不能及时开办银行卡,造成系统显示拨付而财务并未实际支付的现象。二是部分社保经办机构财务部门已支付的个人账户资金,业务部门由于未将银行反馈的发放数据回盘并导入保险信息系统,造成系统数与财务数之间产生差距。建议有关县区经办机构加强与金融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为年满60岁以上人员及时开卡,同时,加强银行回盘数据与系统的衔接,确保参保人员按时享受待遇。
  三、加大优惠利率执行,确保个人账户利息的账务数大于系统数。养老基金实际收到金融机构的利息与个人账户系统计息产生缺口的主要原因,一是银行的实际利率与系统结算的利率不同,系统按照1年期定期复利计算个人账户利息,而银行按照存单利率和优惠利率计算,但部分县区以活期利率存储社保资金,造成较大的利息缺口。二是实际缴入账户的时间与系统录入时间有差距。三是主管部门分配社保专户的利息不准确,个人缴费从社保收入户缴入财政社保专户后,财政专户中社保资金类别较多,有时出现利息分割不均衡的现象。建议有关县区主管部门一是加强与金融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确保社保资金专户、收入户、支出户等账户执行最优惠的利率,保障参保人的根本利益。二是规范乡镇社保经办机构资金收缴管理,确保当月收缴的个人账户收入按时入库。三是财政和人社部门应加强管理,保障财政专户利息的合理分割。
  四、加强部门协作,确保财政、人社的社保资金核算一致。产生不一致的主要原因是部分县区没有按照相关规定,做到定期对账,没有及时结清往来款项,特别是被征地农民社保金,社保、财政、国土等部门的对账机制不健全,有的社保资金应征未征,有的征收后未纳入社保专户管理,有的没有单独会计核算。建议有关县区的各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社保资金对账机制和参保人信息的对比机制,强化业务管理和财务核算有机衔接,夯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管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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