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印发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作者:   来源: 办公厅  2017-05-10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高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的要求,近日,湖南省民政厅、公安厅、卫生计生委、质监局、老龄办联合印发《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全面启动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
  湖南以提高养老院服务质量为核心,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突出问题,在国家的要求上提出了更高的目标:一是自我加压,提出到2017年底,农村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30%。到2020年底,农村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50%。二是建立健全省级层面工作机制,成立了由省民政厅、省公安厅、省卫计委、省质监局等有关单位组成的全省专项行动领导机构,还成立了由省民政厅相关处室组成的厅专项行动协调联络小组,下设工作组。同时,明确了各单位、各部门的职责。《实施方案》明确2017年全省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以“五查五改、对标达标”为主要内容,对照《养老院服务质量大检查指南》的条款要求,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大检查、大整治工作。三是细化工作目标,《实施方案》结合湖南实际情况,在国家方案的基础上进行了细化,每个阶段的时间节点和工作任务严格对标国家方案要求,提前安排部署每个阶段工作。在完成国家规定动作的同时,做好自选动作:逐级分类进行培训,在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全省民政系统各级福慈、救助、优抚部门组织业务骨干、养老院负责人和基层护理员进行分级分类培训;明确专项行动核查率,在核查整改阶段,要求县市区对辖区内所有养老院进行核查并打分,市州对其设立许可的养老院进行核查,并对所辖县市区50%以上的养老院进行核查,省民政厅对全省10%以上的养老院进行核查;启动约谈机制,在核查整改阶段,对存在的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养老院,分别由民政、老龄、公安、卫生计生等部门进行约谈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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