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10日下午,毕节市老龄办在市政协二楼会议室举办了《贵州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专题培训,各县区老龄办主任或专职副主任、工作人员;百里杜鹃管理区民政局、金海湖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分管老龄工作的负责人、工作人员;市老龄委各成员单位联络员;市直有关涉老社会组织负责人、老年人代表80余人参加了培训讲座。培训讲座由市老龄办专职副主任孙晓主持,特邀请了省老龄办政策研究处处长张蓉对《条例》作了专题培训。
张蓉处长从《条例》出台的时间、背景(前期调研、初稿的形成、征求意见、专家反复论证修改、表决、出台)作了一一的介绍。结合《条例》内容,对家庭保障和社会保障、社会服务、社会优待、参与社会发展等章节和“常回家看看、财产继承、护理补贴、高龄津贴”等老年人关心的内容,一一对应作了详细解读,同时,还例举了我省部分地区解决老年人赡养纠纷的生动事例,进一步帮助大家理解《条例》。
张处长的解读深入浅出,例举的事例生动感人,授课的内容重点突出,实用性和针对性强,使参加培训的对象受益匪浅。通过这次培训,全市老龄工作者和有关涉老社会组织对《条例》的内容更加清楚,对老年人的权益保障和优待项目的落实更加明晰,培训讲座达到了预期目的。大家均表示,通过这次培训,更进一步吃透《条例》各项条款的内容,在今后落实工作的过程中,多深入实际,交流学习,共同推进《条例》的宣传、落实,使老年人的权益得到强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