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梅州市民政局局长罗颖安,鼓励民营养老 创新社工服务
作者:   来源: 人民微博  2017-05-16

  5月15日,梅州市民政局局长罗颖安做客人民微博“微观梅州”系列微访谈,针对网友关注的社会福利、特困救助、养老政策、社工服务、婚姻登记等问题,展开了在线交流。
 
  切实保障民生:困难群体五项补贴标准提升
 
  访谈一开始,便有网友针对城乡特困居民医疗救助和低保等问题咨询相关标准的认定。对此,罗颖安总结了民政部门针对困难群体的五个方面的工作内容,确保梅州市政府提出的“十件民生实事”得到落实。
  一是城镇、农村低保人均补差水平分别从每月419元、191元提高到457元、206元;二是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平均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8088元以上,不低于所在县(市、区)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三是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集中供养水平从每人每月1340元提高到1450元、分散供养水平从每人每月820元提高到880元;四是城乡医疗救助住院补助平均标准从每人每年2178元提高到2828元,城乡低保对象基本医疗救助比例达到80%以上;五是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从每人每年1200元提高到180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从每人每年1800元提高到2400元。
 
  民营养老获鼓励 社工服务有创新
 
  有网友看好养老事业的发展,准备开办养老院(托老所)。罗颖安回复道,梅州市自2015年出台《关于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后,结合当地实际,又相继出台了《梅州市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社会福利机构的实施办法》、《梅州市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实施办法(暂行)》,分别对民办养老机构建设和运营方面给予补贴,其中一次性建设补贴床位3000元每张,运营补贴100元每月。
  与此同时,罗颖安还介绍了在服务老年人过程中,民办社工机构发挥的作用和创新模式。梅江区江南街道办事处于2014年7月份在梅州市率先推行购买社工服务项目,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与梅江区鼎和社会工作工作服务中心联合创建“江南街家庭综合服务中心”。该中心以长者服务为核心领域,开展文体康乐、健康倡导、政策咨询等专业服务,不断提升长者的生活幸福指数,同时兼顾青少年和家庭服务,受到了辖区群众的热烈欢迎。
  访谈期间,罗颖安还针对各项补助的标准和申请条件、百岁老人的补助发放、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的成立条件、加强殡葬管理、住房“全倒户”的认定等问题,回答了网友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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