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老龄办、省民政厅对各地市州2017年绩效管理工作目标任务的要求,5月15日,泸州市老龄办、市民政局联合发文,向各区县老龄办、民政局下达2017年绩效管理工作目标任务。
整个绩效目标管理工作任务共分成三级指标,其中一级目标包括职能职责、工作效能、服务质量、自身建设四个方面;二级目标由职责任务、依法办事、政令畅通、效能建设、应急管理、接受监督、党建组织建设、队伍建设、行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组成,同时制定了二十个三级目标,是近来来对老龄工作目标任务最全面、最具体的一次细化分解。
绩效管理目标任务不仅从老龄宣传、制定规划、维权保障、基层老年人协会、老龄调研和统计等业务工作任务进行了详细的梳理,更是从老龄工作队伍建设、内部效能建设等方面等提出了目标任务。文件明确指出:区县老龄办要结合“五个民政”建设,加强基层老龄工作队伍建设,增强履职能力,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同时对党风廉政建设和老龄专项资金的管理也提出了具体要求。
通知要求各区县老龄办和民政局认真落实,加快推进,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