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解读“医养融合”扬州每千名老人有养老床位33.2张
作者:   来源: 扬州网  2017-05-23

  “医养融合”是我市建设“颐养之城”的重要举措之一。近年来,我市“医养融合”重点举措有哪些?取得了哪些成果?
  记者昨天从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视察中了解到,全市建成各类养老服务机构103家,其中,达到医养融合基本条件的养老机构34家;我市将鼓励社会资本投资举办康复医院和护理院,将康复、护理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养老护理院:由1所增加至4所

  对于医养融合,我市不断强化顶层设计。市政府先后出台了相关意见,明确了医养融合发展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为确保护理型床位补贴落到实处,市民政、财政部门重新修订了《扬州市城区养老机构新增床位经费补助办法》。2016年,各地累计投入医养融合建设资金1728万元。保障人群覆盖到全市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对象和养老机构寄养老人,共计19050人,近两年共投入保费203万元。
  近年来,通过与扬州大学医学院合作,免费培训养老护理员1623人,持证上岗率达90%以上。对取得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在养老机构护理岗位连续从业两年以上的人员,给予一次性补贴。全市养老护理院数量由1所增加至4所。

  开展四个“1+1+1”: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推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是我市医养融合工作的一大亮点。据了解,结合扬州实际,创新开展四个“1+1+1”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一是服务团队“1+1+1”。由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二级以上医院专科医师组成服务团队。二是转诊服务“1+1+1”。签约老年人首诊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并可自愿选择一所二级医院和一所三级医院提供转诊服务。三是费用负担“1+1+1”。签约服务费用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和签约居民个人付费负担。四是服务内容“1+1+1”。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包、个性化服务包和特殊人群关爱行动包。居家老人也有了医疗紧急救助。目前,“12349”养老服务热线已覆盖整个市区,24小时为老年人提供服务。

  将康复、护理机构纳入医保

  对于今后的医养融合发展,鼓励社会资本投资举办康复医院和护理院。提高城区养老机构床位和运营补助总额,将康复、护理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倡导各地将新建卫生院(区域卫生服务中心)与养老院同步规划、紧邻建设、一体化管理。充分挖掘现有医疗和养老服务资源,引导非建制镇卫生院转型发展护理院、开设医疗护理型床位或病区。
  其次,积极探索社区、居家医养融合发展路径。强化区域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医疗康复功能,为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社区嵌入型养老机构提供基本医疗康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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