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淮安将消灭“黑户”养老机构
作者:   来源: 淮海晚报  2017-05-25

  消防设施配套不够,食安制度不达标,护理制度不规范……针对养老机构设置不符合许可标准,通过整改仍达不到许可条件的问题,淮安市明确了坚决予以关停的新要求。记者5月24日获悉,淮安市正大力解决未经许可经营养老机构问题,市民政局日前下发至各县区的《支持整合改造闲置社会资源发展养老服务的通知》中提出,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要整改到位,取得设立许可,整改不达标的坚决关停。
 
  未取得许可的占比较高
  “我也想有证经营,太难了。”5月24日上午9点多,记者来到清江浦区一家民办老年公寓走访,该机构负责人说,之前,民政部门已经开展了摸底,明确了规范许可经营的要求。这位负责人坦言,对于自家机构能否过关,他心里真的没底。记者了解到,该机构目前有40多张床位,入住老人近30人,开办用房为租用的民宅。“别的不讲,消防就很难通过。”该负责人说。
  记者了解到,民办养老机构没有许可经营的绝非个案。为做好此轮整改提升,民政部门曾在3月份开展了针对全市民办养老机构的摸底调查,从汇总的情况看,全市100多家民办养老机构中,取得许可经营的占比不足两成。市民政局工作人员说,这一问题对有效监管养老机构合法安全运营、提升服务质量造成严重制约,“就像没买票先上车一样,现在必须补上。”
 
  民办和公办都要有许可
  针对存在问题,淮安市提出“一院一策”整改方案,要求各县区民政部门协调相关部门,督促养老机构及时整改到位。对养老机构自身无法解决的,特别是规划许可、消防审验备案等问题,将以政府名义,召集相关部门会办。对符合设立许可条件的,将及时准予设立许可。对无法整改、难以达到许可条件的,在做好入住老人妥善安置的前提下,坚决予以关停。
  “通知”指出,7月底前,各县区民政部门应协调相关部门指导养老机构完成“一院一策”整改方案;10月底前,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要整改到位,完善相关手续,取得设立许可;年底前,市民政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开展督查活动。
  农村养老院也被列入规范许可的范围,“通知”提出,对公办养老机构特别是农村敬老院要加强许可管理,督促符合条件的农村敬老院依法申请设立许可,取得农村敬老院作为乡镇养老服务中心收养社会老人的合法资格。按计划,2017年底,农村敬老院设立许可应达到90%,2018年底全部完成。
 
  鼓励闲置资源转办养老
  “通知”在对存量养老机构作出整改、清理的同时,提出鼓励利用闲置资源发展养老服务,推行由政府购置、转换、租赁、收回可供利用闲置资源,整合改造成养老服务设施,使其具有运营条件,并由政府直接运营或以招投标方式提供给社会力量运营。
  事实上,普通型、经济型养老是大部分老人的刚需,为扶持这类养老机构健康发展,“通知”明确了给予奖补的政策,提出对通过整合改造社会资源建成的养老服务设施,可享受养老服务建设补贴、运营补贴等资金支持和税费减免、水电气热费用等政策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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