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财政厅对执行2017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提出严格要求
作者:   来源: 财政部  2017-06-01

  针对近年来出现的全省企业养老保险资金缺口,省财政厅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采取了一系列的保障措施,有效确保了全省及各地企业离退休职工养老金的及时足额发放。为进一步执行好今年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日前省财政厅又印发了《关于严格执行2017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有关问题的通知》(辽财社〔2017〕223号),要求各市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履行养老保险主体责任,针对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具体要求是:
  1.严格按照《辽宁省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意见(试行)》(辽委发〔2016〕19号)要求,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针对性做好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各项管理工作。
  2.对全省各级财政年度财力安排的支出项目做进一步梳理和剖析,通过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调整支出项目结构,加大地方财政对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力度,确保在一般公共预算中安排的对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与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中地方财政补助数额相一致。
  3.要求各市要将省财政下达财力性补助优先用于弥补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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