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摸清底数。制定《关于开展农村留守老人留守儿童留守妇女摸底排查工作的通知》,组织民政、老龄、村(居)干部及志愿者对2721个村(居)民委员会进行全覆盖的调查评估。据统计,全市60周岁以上的农村留守老人共104807人。
二是住房保障。采取“政府投入”“部门援建”“闲置房屋改建”等方式,整合学校、医院、厂房、俱乐部、村(社区)级组织阵地等闲置资产,建立日间照料中心431个、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361个、互助幸福院344个。
三是政策保障。将60周岁以上农村困难留守老人纳入低保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政策范围。4.1万80周岁以上老人按不低于25元-500元标准发放高龄补贴,至4月底,近9万人老人参加意外伤害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