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1月4日凌晨4时左右,吉林省通化市辉南县聚德康安养院(属未获设立许可的民办养老机构)起火,死亡7人,起火原因正在调查。为深刻汲取教训,遏制此类事故再次发生,确保老年人生活生命安全,现就加强养老院(机构)安全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级民政部门要提高认识,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
经过2015-2016年全国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全国养老院(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部分养老院(机构)消防意识淡薄、责任落实不到位、技防人防能力弱等问题仍很突出,食品、卫生、意外伤害事故仍多次发生,安全形势十分严峻。各级民政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有关安全管理重要指示批示和11月27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落实管行业就要管安全的要求,增强紧迫性、责任感,一刻也不能放松养老院(机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老年人生命财产安全。
二、要立即展开养老院(机构)安全大排查
各级民政部门要严格落实好《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福利机构和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冬季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民电〔2016〕198号)和《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民电〔2016〕215号)要求,在春节前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养老院(机构)安全大排查,排查内容要涵盖冬季消防安全和养老服务中的食品、卫生、意外伤害、地质、建筑工地等安全隐患。排查内容要制定成表格,逐家检查,逐项检查。检查实行“实名制”,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逐项记录在案。排查发现隐患,要责令立即整治。短期无法整治的,要采取确保安全的过渡性措施,并限期整治到位;无法采取确保安全的过渡性措施的,要及时报告当地相关部门及政府,采取有力措施,妥善安置已收住老年人。
各省级民政部门要认真部署落实开展此次养老院(机构)安全大排查工作,各市县级民政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管辖、谁服务”的原则,一抓到底,确保每一个养老院(机构),无论大小、无论谁举办、无论是否经过许可,只要是已经收住老年人的,都要一一排查,不留死角。
各省级民政部门要做好统筹督促工作,实施情况要在1月24日前向民政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