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仪陇县创新机制激发贫困“老人户”脱贫巩固提升工作
作者:   来源: 四川省仪陇县民政局  2017-06-15

  2016年底,四川省仪陇县60岁以上老年人口21.32万人,占总人口19.6%。其中,60岁以上贫困老年人12600户,贫困老人2万余人。贫困老年人生活艰难,收入水平低,基本生活和基本医疗需求缺乏保障,自我脱贫能力差,大部分需要长期救助。
  为做好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弘扬孝老爱亲社会风气,进一步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近日,仪陇县创新实施以贫困户孝老爱亲奖补为主题的“孝善扶贫”新模式,充分激发贫困老人户脱贫奔康的内生动力。目前该举措已在全县正式启动。
  贫困“老人户”是指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男性家庭成员超过60周岁,女性家庭成员超过55周岁的单人户和双人户。鉴于贫困“老人户”家庭情况各异,子女赡养能力不同,坚持分类指导,综合施策,确保脱贫巩固提升效果。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老人户”,纳入“五个一批”,采取生产性扶持和“回头帮”等多措并举,实现稳定脱贫;对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子女赡养能力弱的贫困“老人户”,主要采取社会保障性兜底和医疗救助等举措,确保稳定脱贫;对子女有赡养能力的“老人户”,大力弘扬孝道文化,不断增强尽孝意识,引导子女自觉赡养老人,实现“老人户”自愿申请脱贫。引导子女积极履行赡养责任,主要按照“赡养老人普遍化、村社监督常态化、政策激励制度化”的要求,在2016年10月至2017年9月之间,贫困“老人户”有赡养能力的子女自愿与老年人签订赡养承诺书,并积极履行义务,且赡养费月平均达到100元以上的,贫困“老人户”的老人可根据子女履行赡养情况,申请每年每户不超过300元的政策补助。其中子女赡养费月平均达到100元以上的,每年补助贫困“老年户”100元;子女赡养费月平均达到200元以上的,每年补助贫困“老年户”200元;子女赡养费月平均达到300元以上的,每年补助贫困“老年户”300元。
  凡符合补助条件的,由贫困户本人在2017年9月底前提出书面申请,并附上子女签订的赡养承诺书,经村(社区)初审公示,乡镇审核汇总,报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审定同意后,将资料移交县财政,由县财政将补助资金拨付到乡镇,再由乡镇打卡直发到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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