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宜丰县通过老龄工作助推扶贫攻坚
作者:   来源: 宜丰县老龄办  2017-07-11

  宜丰县总人口近30万,其中60周岁以上老年人47976人(70-79岁有21797人、80-89岁有5501人、90-99岁有717人、100岁以上有14人)。2011年宜丰县就全面建立了80岁以上高龄老人补贴制度,2017年又为7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办理老年人意外险。这二项重大制度的实施,对于解决高龄老人,扶贫建档立卡对象中特别是失能老人、经济困难老人的养老问题,及时赔偿因出现意外所产生的医疗费和意外伤亡产生的安埋费等费用,促进其生活质量的提高,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近年来,县老龄办重点做好了以下几件事:
  一是注重高龄津贴政策的全面落实,使高龄津贴发放准确、及时。
  二是严把审批关, 2011年9月出台的《宜丰县高龄老人长寿津贴发放方案》明确了高龄老人长寿津贴发放政策,规定:凡具有本县户籍、年满80周岁以上的城乡老人,凭户口薄、身份证向所在的村(居)委会提出申请,经村(居)委会、乡镇(场)派出所、民政所审核,报县老龄办批准后,就可享受高龄长寿津贴,对全县80-89周岁、90-99周岁、100周岁以上的高龄老人每人每月分别发给50元、100元、300元的长寿津贴。
  三是实行高龄老人动态管理制度,规范了退出机制,每年都在9月份进行年审,对已去世的高龄老人及时给予取消补贴资格,杜绝虚报冒领现象的发生。对符合条件的高龄老人及时申报、审批,确保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及时成为享受津贴对象。
  四是严格执行发放津贴标准、方式、时间,执行每季度通过财政统一发放制度,采取“一卡通”社会化发放。
  五是全面了建立高龄老人信息数据库,以行政村为单位分别设立高龄老人纸质与电子档案,内容包括申请表、户口薄与身份证复印件等,便于对各乡镇(场)高龄老人长寿津贴工作的监管。
  正是由于二项重大制度的实施,让全县的高龄老人有了最基本的保障。老人的满意度也不断提升。如同安村扶贫建档立卡对象张辉光、雷保华夫妻都是80多岁的老人,两人一年能享受到1200元的高龄津贴,能有效的解决二人的部分生活费。又如石市镇楼下村的李发才一家三口,二个84岁的老人家带个残疾儿子过日,从俩口子满80周岁得了高龄津贴起,他们家的生活就好多了,每月多了100元。多少解决了部分生活费。每季领取高龄补贴,让84岁的石市镇楼下村老人熊自香连连感谢说“发放高龄老人补贴,可以不断提高象我们这种贫困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从养老保险到高龄津贴、养老服务补贴、护理补贴,以及为70周岁以上老年人政府购买意外险等一系列助老年人政策,使一个新型老年福利保障制度初具模型,这些老年人福利保障制度的出台为提高农村老年人的家庭收入,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保障老年人老有所养,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让农村老人感受到了国家的关怀和温暖,免去了农村老人的后顾之忧。确保了农村老人不会因丧失劳动力而出现脱贫后返贫的现象,确保小康社会的顺利建成。
  高龄津贴等政策的成功出台为我县养老问题分了忧,也加快了我县各项养老福利保障制度的建立、健全,建成多层次、多方面、全面覆盖的养老保障体制,真正解决我县老龄化社会进程中的养老问题,让老人在晚年时光能够充分享受美好的生活而不为生活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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