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烟台市老龄信息宣传工作,强化全市老龄信息宣传队伍建设,规范老龄信息宣传稿件的收集、报送、考核和通讯员职责行为,充分调动老龄信息宣传通讯员的工作积极性,日前,烟台市老龄办印发《烟台市老龄信息宣传通讯员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老龄信息宣传通讯员的职责定位,建立了考核激励机制,强化培训机制,畅通老龄信息宣传工作渠道。
《办法》中明确了老龄信息宣传通讯员的推荐及聘用、教育培训、工作任务和计分办法、考评和奖惩以及投稿要求等内容,将从县(市、区)级和镇(街)级老龄工作机构及老年协会的专兼职工作人员、市老龄委有关成员单位联络员、市级老年社团组织工作人员、老龄产业协会理事单位工作人员、五老队伍中的离退休人员中推荐组建市级老龄信息宣传通讯员队伍,并明确推荐条件、工作职责和聘用期限等。烟台市老龄办每年组织市级老龄信息宣传通讯员培训1次,采取集中培训、以会代训、外出考察等培训形式全面提高老龄信息宣传通讯员的整体素质。每年年底或次年年初,市老龄办按年度各通讯员的投稿数量、录用率、质量和社会反响等,根据计分标准,进行综合考评,评选出年度全市老龄信息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优秀通讯员)并进行通报表扬。
目前,《烟台市老龄信息宣传通讯员管理办法(试行)》已印发至各县市区老龄办,烟台市老龄办还将于近期举办全市老龄信息宣传通讯员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