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指示精神,切实履行老龄办职能,认真落实《全国老龄办关于加强联络协调工作的指导意见》,结合黑龙江省实际,提出如下落实意见:
一、各地老龄办要充分认识加强联络协调工作对构建老龄工作大格局的重要意义,协调成员单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做好老龄工作的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树立大老龄、大协调理念,推动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要认真落实《全国老龄办关于加强联络协调工作的指导意见》,增强主动协调意识,善于站在全局的高度,加强与成员单位、相关部门、社会力量的沟通协调,多措并举,推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行政、部门密切配合、群团组织积极参与、上下左右协同联动的老龄工作大格局。
二、要及时了解成员单位负责人变动情况,及时请示党委、政府同意,对老龄委主任、副主任和成员进行调整。根据新形势需要,及时调整老龄委成员单位,明确各单位职责,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老龄委全体会议,落实国家会议精神,研究部署老龄工作,审议重大事项。每年定期召开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传达学习国家和省老龄委全体会议精神,交流涉老工作落实情况,部署下步工作。
三、要主动作为,及时以工作报告、专题报告等形式向各级党委、政府及老龄委汇报工作。积极争取党政领导的重视和支持,把老龄工作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纳入干部实绩考核,努力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老龄工作的新局面。要突出老龄工作的特色内容,找准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结合点、着力点和突破点,实现老龄工作的新突破。
四、要加强调查研究,围绕新时期老龄事业发展的热点、重点、难点问题以及老龄工作重点,每年开展1~2项专题调研,提出对策建议,为当地党委、政府科学决策和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提供有力支撑。积极协调成员单位围绕本单位职能开展调研,关注热点,聚焦重点,破解难点,形成一批立意高、分量重、针对性强、时效性好的调研成果。要将调研工作与助推老龄政策出台和实施结合起来,努力推进理论创新、实践创新,为新时期应对人口老龄化提供新思路,找寻新对策。围绕老年宜居环境建设、老年教育、长期照护、候鸟养老宣传推介等工作重点,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联络协调,借重部门的研究力量,提升老龄工作的政策研究和创制水平。充分利用高校、老年大学、智库的作用,为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提供决策参考和智力支撑。
五、要认真推动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实施工作,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如期完成。落实好国务院印发的《“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及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黑龙江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各地老龄办要协调相关部门抓好《规划》的实施,制定出台各市地、县区的发展规划。要明确任务分工、牵头单位、责任要求和完成时限,形成老龄委成员单位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统筹兼顾、合力落实的局面。
六、要建立老年人维权服务平台,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加强与人大、政协及政府法制部门的沟通联系,推动《黑龙江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的出台及落实。各地要做好《条例》出台的宣传贯彻筹备工作,待《条例》出台后,立即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贯彻工作。要围绕《条例》和《规划》的落实情况,开展督促、督导、检查和调研。发挥法院、检察院以及公安、司法行政部门在普法宣传、老年维权、老年信访、法律援助等方面的作用,通过开展法律咨询、法制宣传、法律帮困、法律扶贫、法律维权等活动,努力构建服务到位、保障有力、援助及时、老年人满意的大服务工作格局。
七、积极组织老年人参与社会,发挥涉老社会组织在老龄事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加大对老年协会的扶持力度。协调相关成员单位开展好企业家、人民警察、法律服务工作者、社会工作者、志愿者、老龄工作者“六队进老年协会”爱心助老活动。继续深化推进和实施“乐龄工程”,通过社会化运作方式,动员社会各界力量投入资金支持基层老年协会建设。协调民政部门,以“三社联动”为载体,加强城乡社区为老服务工作。发挥省旅游养老协会和各地涉老社会组织的作用,开展“夕阳红”品牌候鸟养老活动,推进“天鹅颐养”号专列活动,推出龙江老年人游龙江活动。
八、以老龄办的重点品牌活动为抓手,联合成员单位认真开展为老服务活动,形成联络协调工作合力。深入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敬老月”系列活动、“十队进社区”和“爱心6+1”志愿服务敬老工程、银龄行动等品牌活动,继续推动养老服务与文化事业融合发展,打造具有我省特色的养老品牌活动。以品牌活动推动完善扶持优惠政策,广泛组织老年人参与的文化体育活动,做好为老志愿服务,发挥老年人的积极作用,营造浓厚的敬老爱老社会氛围。
九、加大老龄工作宣传力度,组织开展好“两教两增”活动。主动与新闻媒体建立长效合作机制,着力发挥主流媒体和新媒体优势,积极参与策划以人口老龄化国情、老龄政策法规教育为主要内容的专题报道和重点宣传,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加大老龄工作宣传力度,通过展板、宣传册、文艺演出等多种宣传方式,全方位、多角度、广范围、深层次宣传和展示老龄事业发展成果、典型经验、先进人物,形成老龄宣传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的态势,形成敬老人人讲,助老人人争,为老人人做的良好局面。要支持和引导老年媒体在反映老龄工作最新动态、深化老龄问题研究、传播老龄先进理念等方面发挥主阵地作用。
十、要加强能力建设,强化学习,提升素质,转变作风,全面提高老龄干队伍的政策理论、调查研究、沟通协调和社会活动能力。要加强引导,注重合作,善于整合和利用各种力量壮大老龄工作队伍,将各种力量凝结起来,共同形成为老服务的合力。要切实履行好参谋助手、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的职责,指导和推动各级老龄机构完善议事规则和各项规章制度,切实把各项涉老政策落实到基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