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有所养”自古以来便是国人对生存质量的一个美丽期望,尤其在今天,伴随着中国老龄化人口迈入世界前列,养老问题变得迫在眉睫。近日,聚焦“改革发展中的养老金管理与受托责任”的中国养老金融50人论坛2017上海峰会召开。与会人士就如何改善中国养老金投资、管理市场展开深入探讨。业内专家表示,目前中国老龄化问题加重和社会养老资金的巨大缺口之间存在着不小的矛盾,这些构成了解决养老问题和制定相关经济政策的关键背景,也为各金融机构参与、发展养老产业提供了市场契机。未来,国内养老金投资体系亟待完善,养老金融占比将持续提升,发挥更大作用
多层次养老体系亟待完善
2016年,对于中国养老金产业来说,无疑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中国人民大学教授、中国养老金融50人论坛秘书长董克用在论坛上表示,去年国内企业年金规模突破1万亿元,全国社保资金规模突破2万亿元。同时,基本养老金委托投资正式起步,开启运营为期不远。“新时期养老金发展中遇到的核心瓶颈问题就是受托责任,我们把养老钱交付给金融机构,无论是保险、基金还是银行,相当于是托付给他们,所以养老金本质上是信托治理模式下的资产管理。在养老金行业不断发展、变革的新时期,如何更好地履行信托责任,更好地做好养老金的资产管理?这些都是现在急需面对的重点议题。”
人社部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底,我国60岁以上人口已达近2.3亿人,约占总人口的16.7%,65岁以上人口达近1.5亿人,约占10.8%。据预测,我国老年抚养比将由目前的2.8∶1达到2050年的1.3∶1。随着中国老龄化日趋加剧,养老在社会生活和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也越来越重要,完善养老金体系建设成为当务之急。
据了解,目前,中国初步形成了基本养老保险、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商业养老保险)的“三支柱”养老金制度体系。同时,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作为第一支柱的补充。然而,由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规模的有限性,当人口老龄化持续发展时,基本养老保险金缺口正愈来愈大。
有研究指出,即使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替代率逐步下降,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也将在2023年出现收支缺口(计入财政补贴和其他收入),到2028年累计结余将消耗殆尽。
国民信托相关人士表示,目前中国基本养老金保障水平低,而且缺口很大,提高基本养老保障水平的空间很小;企业年金覆盖面小,保障水平同样低;商业养老保险参与率极低,在养老保障方面的作用很小。中国居民迫切需要加大养老保障安排中的金融资产规划,提高金融资产在养老保障安排中的比例,利用金融规划提前安排养老保障。
从国际经验来看,现代社会的养老保障主要由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个人或家庭养老金融规划三部分组成,其中个人或家庭养老金融规划的产品包括养老商业保险、以房养老倒按揭、养老金融信托等。而据中国家庭财产状况调查资料分析,中国大部分家庭财产中占比最大的是房地产,其中中等收入家庭中房地产占家庭财产的77%,包括养老保险在内的金融资产占比不到10%。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杨燕绥在会上指出,中国要壮大养老体系的第二支柱尤其第三支柱,养老金管理走信托模式是必然,目前在全球资本市场上,养老金信托和基金类管理已经占到了80%份额。“养老金管理要走信托的模式,不管是基金公司、保险公司还是咨询公司,在代客理财时,都要保护产权,并且做到信息披露,每年定期披露年报。”
杨燕绥表示,美国、加拿大等发达国家第三支柱都占到养老金55%以上,老人的资产结构合理,养老服务购买力很强。而中国则恰恰相反,没有购买力,投资找不到盈利模式。她建议,国内第三支柱要想大力发展,不管给企业年金还是个人,政府都应该进行税收减免。
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副主任李军表示,目前国内针对个人投保商业养老保险,没有税收方面的政策。目前,我国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正在构建中,第一支柱基本养老金制度逐步地完善,是国民养老主要经济来源;第二支柱企业年金,正在逐步地发展;第三支柱个人养老保险发展比较快,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仍处于起步阶段。
李军指出,参考国际成熟经验,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中的征税模式,也可以多管齐下:对基本养老保险采取税收全免的模式,对商业养老保险可以采取前免后征的模式。具体来说,首先要逐步推进基本养老保险的全国统筹,研究实施费改税。积极推进基本养老保险的全国统筹。同时,要通过划转地方重点工业企业的资产、国有企业无偿拥有的土地货币化等方式,探索建立地方养老的储备基金。在税法完善的情况下,可以将社会统筹的部分改为保障税,使基本养老保险收入来源法定化。
其次,要适当提高企业年金税收优惠的比例,促进企业年金的有效发展,根据国家财政承受能力,在同时兼顾激励性、公平性的原则下,进一步提升企业年金的保障水平。第三,要研究个人商业养老保险税收政策,完善个人养老体系。利用税收政策,促进中等收入人群生活稳定。政府可以提高商业养老保险的替代率,减轻社会养老保险的基本压力。
商业养老保险占据重要地位
业内专家表示,广义范畴的养老金融包括了所有参与商业运营的养老金融市场,市场对接对象包括有养老保障功能的政府社保机构的社保养老基金、有养老保障功能的企业年金、有养老金融需求或养老服务需求的公益或商业养老机构,以及有养老保障需求的个人或家庭。因此,对应金融市场银行、保险、证券、信托等行业分类。而在一系列养老金融工具中,商业养老保险作用更为重要,历来有“压舱石”之称。
太平洋寿险董事长、长江养老董事长徐敬惠在会上提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进程不断加快。国务院再次针对保险业发布重要文件《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若干意见》,凸显了国家对商业保险的高度重视。养老金市场全面启动,既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战略部署,也将迎来中国养老金发展的里程碑。面对这样一个重大机遇,长江养老作为立足上海、辐射全国的专业养老金管理机构,将在大股东太平洋保险(601601,股吧)集团“大健康大养老”战略框架下,充分发挥养老金管理经验和优势,依托集团协同资源和平台,积极参与到三支柱的养老保障体系建设中。
长江养老党委书记、总经理苏罡则表示,未来养老金管理将朝两大方向转变:一是管理更趋于市场化,二是规范化的严谨态度。尤其是在企业年金过去快速发展过程中,受托人的角色逐渐被各方认可。经过十年发展,我国企业年金积累规模跃上万亿元台阶。其中截至2017年第一季度末,企业年金法人受托管理规模达到7204亿元,达到整体市场规模的65%。
苏罡建议,未来养老金受托人的角色要进一步深化发展,在资产配置、资产管理顾问方案等方面,发挥其有效作用,提高受托管理绩效。此外,面临科技发展、人工智能发展,受托人可以改善制度化处理平台,通过智能化提升整个养老金管理作用。
事实上,多年来,我国保险业已深度参与养老金三支柱体系建设。从第一支柱看,2016年10月,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发布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证券投资管理机构名单,首次将华泰资产、泰康资产、人保资产、长江养老、平安养老和国寿养老等6家保险资管机构和养老保险公司纳入范围。从第二支柱看,保险业在企业年金市场保持领先地位,截至2016年底,占企业年金法人受托的市场份额为74.5%,占投资管理的市场份额为53.7%,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总规模为2214亿元,较上年度大幅增长85%。从第三支柱看,保险业积极筹建专业养老金管理公司,探索第三支柱业务,助力养老业务全面发展,截至2017年5月,已开业的养老保险公司共有7家,筹建中有1家,主要经营企业年金、团体保险和养老保障管理业务。截至2016年底,养老保险公司养老保障管理业务管理资金余额1232亿元,同比增长70%。商业养老保险作为第三支柱养老金体系的主体组成部分,发展潜力大,空间十分广阔。
记者了解到,目前国内专业养老保险公司各有特色,并在养老体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比如,平安养老商业保险业务覆盖面较广,主要集中于团体险和短期险。长江养老专注于养老金业务发展,在投资标的以及风险管控上都契合养老金投资风格。2015年,长江养老成为国内首家获准开展不动产投资计划产品创新业务的养老保险公司。而泰康养老则是国内首家获得养老社区投资试点资格的保险企业,其建设的泰康之家养老社区旨在布局全国连锁,同时,泰康之家多地建设高端医疗医学中心。“在长期的探索和实践中,以养老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为代表的保险机构,在养老金管理、养老保险、养老产业投资等业务领域及运营管理、系统建设、产品开发、风险控制、客户服务方面取得了丰富经验,建立起完整的组织架构、专业团队和管理体系,为保险机构在第三支柱养老金体系建设中发挥主体作用奠定了重要基础。”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执行副会长兼秘书长曹德云指出。
2017年7月4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了《关于加快商业养老保险的若干意见》。这是继2014年《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若干意见》之后,国务院再次针对保险业发布的重要文件,进一步体现了国家对商业保险的高度重视和寄予的新期望。
曹德云表示,国务院针对商业养老保险下发这个文件,主要有三方面的原因。一是商业养老保险能抵御风险和承受风险,风险控制能力强,注重安全稳健,追求收益的可持续性,与养老保障高度匹配。二是保险机构具有长期资金的管理理念和丰富的管理经验,能对长期资金提供全业务流程和全生命周期的管理。三是保险业有税优保险的研究经验。个人税延型养老保险试点从提出、论证到即将落地,保险业已经准备了十年时间。安永保险行业和精算服务亚太区主管合伙人赵晓京也认为,国内商业养老保险经过过去几年快速发展,在社会养老保障体系中的重要性越发凸显。近年来中国出台了一系列有利于商业养老保险发展的政策措施,体现出国家对于发展和加强商业养老保险的积极态度和重视程度。当前,我国应该加大对于社会养老保障体系中第二支柱和第三支柱部分的完善工作,具体可主要从改革和完善养老保险制度、健全参保缴费激励约束机制等措施着手,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实现基金长期平衡。在大力发展企业(职业)年金的同时,鼓励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的共同发展,满足不同群体保障需要。“随着将来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制度落地实施,有利于打破企业年金市场和商业养老保险市场竞争格局,削弱企业年金的税收优势,对于保险公司发展商业养老保险是一个很好的契机。”
曹德云指出,下一步,保险业要认真学习、体会贯彻落实国务院的文件精神。从监管的角度,要进一步完善相关的制度规则,争取加快税延养老保险试点。从机构的角度,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加强技术建设、能力建设和规制建设,坚持保险姓保的前提下,大力发展养老金管理业务。
基金具备受托责任优势
目前,在国内养老金管理市场上,除了商业养老保险公司,公募基金也占有一定比重。
安永的研究数据显示,在投资管理人方面,养老保险公司及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市场占有率为51.6%,基金公司约占39.5%左右的市场份额,其余8.9%为证券公司获得。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文在会上表示,养老金关系到每一位公民切身利益,同时又是体量巨大、长期稳定的资金。追求符合生命周期需求,且长期稳定的收益,是养老金投资管理的根本目标。坚持责任投资,成为一种必然选择。
李文介绍,责任投资,也就是ESG投资,通过对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等长期风险因素的考量,投资具有真正长期价值的上市公司,可以持续创造收益。目前全球已有50多个国家1700家机构签署了责任投资的相关申明。这些机构管理的资产总和超过了62万亿美元。他表示,今后公募基金将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帮助投资者做好养老金资产的配置。
明晟MSCI执行董事陈凯也表示,养老金投资在未来的资产配置选择基金管理人的时候,如果能够提出明确的ESG标准,不仅是给社会带来巨大效益,也能给养老金投资本身带来巨大回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副秘书长郑富仕则指出,公募基金行业的受托人义务是与生俱来的天然属性,可以而且必须为养老金管理发挥重要作用。
目前,境内养老金的管理,具体来说,主要包括受托管理、投资管理、托管和账户管理,在境外还有养老金顾问等中介服务,基金行业则主要担任投资管理人。
郑富仕表示,基金行业引入受托人义务,是为了加强对投资人的保护,一些资产管理机构在管理他人资产时为自己谋取私利,侵犯了投资人利益。《基金法》把受托人义务落实到了产品运作的各个层面,包括风险自担的产品设计和销售规范、强制托管制度、每日估值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公平交易制度以及严格的监管执法。而且,我国公募基金行业引入了双受托人的结构,也就是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都是受托人。
实际上,全球养老金体系经历从国家承担到国家、雇主、个人责任共担的过程,养老金的管理也体现出从单一计划到多个产品、从集中决策到个人具有自主选择权、自主决策的变化。
郑富仕表示,“在这样一个动态过程中,受托人义务是贯穿始终的精神内核,专业化的养老金投资管理日益重要。尤其在个人参与的第二、第三支柱,要更加注重受托人义务。因为个人相比国家、雇主,专业能力、博弈能力都弱小得多,注重受托人义务,才能切实保护养老金参与人的权益。基金行业的受托人义务是与生俱来的,体现在这个行业基本大法《基金法》和配套法规的方方面面,20年来基金行业的发展实践,也已充分证明这一事实。”
“如果养老金的投资体系做得好,其实对改善民生、改善金融体系,或者是社会资源再分配都可以起到很大作用。”安永上海精算服务部总监黄仁杰表示,养老金的保值和增值,实际上是有利于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许多发达国家的养老金项目,如美国、英国、澳大利亚,都是透过公共基金投放到资本市场里去。由于养老金注重长期性、稳定性,而且对于公司治理有比较高的要求,它对于资本市场起到一个稳定作用。
信托拥有较大发展空间
除了商业保险、公募基金,在养老金融中,养老信托的参与也成为近年来养老金管理市场上一道亮丽风景。
国民信托研究人士表示,养老信托属于养老金融中一个子类,养老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养老目的而对养老财产进行管理或者处分,或为受益人提供全面养老服务的行为,以及将财产或财产权用于养老产业的开发和建设的行为或安排。
与其他养老金融相比,养老信托不仅局限于获得资金收益实现养老保障,还可以自由选择或灵活处理,获得资金保障之外的消费产品、服务等,这对于老年人来说无疑满足了其多样化需求。
某信托公司业务经理告诉记者,信托具备一些独特功能,这在养老信托上也可以体现。比如信托财产具有独特的破产隔离功能,能够在一定情况下保障养老资产免于债权追索,具有更好的安全性和保障性,而银行理财和养老保险收益始终都是老年人债务的追索对象。不过,从投资金额上来说,养老信托投资门槛要高于银行养老理财,资产收益也要高于银行养老理财,在普及性上差于银行养老理财。这就决定了养老信托投资人群一般是高净值资产人群。
2016年3月,人民银行、民政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到2025年,基本建成覆盖广泛、种类齐全、功能完备、服务高效、安全稳健,与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符合小康社会要求的金融服务体系”。其中,特别提出,“鼓励信托公司利用信托制度优势,积极开发各类附带养老保障的信托产品,满足居民养老领域金融服务需求,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加快老年医疗、健身、娱乐、旅游等领域消费信贷、信托产品创新。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探索住房反向抵押贷款业务。鼓励金融机构积极探索代际养老、预防式养老、第三方付费养老等养老模式和产品,提高居民养老财富储备和养老服务支付能力”。
记者了解到,目前市场上已经有一些公司开始尝试养老信托的设计,而此类产品往往跟家族信托联合在一起。据了解,此前外贸信托与兴业银行(601166,股吧)私人银行合作推出了“安愉人生”养老金融信托,针对养老和财富传承双重需求,为资产在600万元以上的高端客群实现养老保障和财富传承。
“信托受益人按规定首先须是老人,支付目的是养老用途。”兴业银行私人银行部总经理薛瑞锋介绍,在老人的养老需求得到保障后,剩余部分再去考虑传承安排,体现了先养老、后传承的约定规则。他同时提醒投资者在选择养老金融信托时,应将养老用途的信托利益获取在信托合同中予以明确的约定,避免养老优先规则的缺失或弱化,变成普通家族信托或理财信托。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门槛较高、涉及养老资金管理及理财投资的养老信托,当前市场上也出现了以养老消费为目的的消费信托,这种产品门槛则较低。据悉,此前中信信托推出中信和信居家养老消费信托,客户可享受居家养老、健康数据管理以及紧急救援等服务,预存约1.1万元、2.1万元、3.1万元可享有一年期、不同折扣的相应服务。
中信信托相关负责人表示,养老消费信托重点在于养老消费权益及资金安全的保障,而不是预付购买消费权益的沉淀资金可能获得的收益。通过购买该产品,客户可获得相应养老服务权益,项目募集资金在存续期内将投向低风险领域,同时预付资金由信托公司进行监管,从而保障资金安全。
“养老信托一般时间跨度长,期限往往长达几十年。由于信托运营的连续性,以及一旦设立委托人就不能随便撤销信托的特点,比较适合养老资产周期长的特点。”国民信托相关人士指出,随着中国资管行业的日益成熟,国内应积极构建和完善养老信托运营政策与制度,以促进养老信托产业市场发展。例如,降低委托人的准入标准,拓宽信托财产的来源;建立较为完善的信托监察人制度;建立符合养老保障功能的养老信托设计、管理和保障机制;建立统一的信托登记制度夯实养老信托的法律基础,以及完善和细化针对养老信托产业的税费优惠政策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