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28日上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在自治区老龄办机关会议室召开了第四届理事会暨法定代表人变更会议。会议由自治区老龄办常务副主任任继民同志主持。
自治区老龄办常务副主任任继民首先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第四届理事会原常务副理事长兼秘书长(法人)李尚典的辞职原因进行说明。经自治区老龄办研究决定,同意李尚典辞去常务副理事长兼秘书长(法人)职务,拟由自治区老龄办原副巡视员肖宝振同志担任该职务。会上,自治区老龄办副主任古丽娴·塔什吾甫尔同志宣读了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对肖宝振同志任职的批复。经参加会议理事举手表决(理事16人,缺席1人,15人举手同意),同意由肖宝振同志担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第四届理事会常务副理事长兼秘书长(法人)职务。
第四届理事会理事长、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阿尤甫·铁衣甫同志在会上讲了话。他要求全体理事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并在自治区老龄办的领导下,发挥理事优势,做好基金会的工作。阿尤甫·铁衣甫同志希望新任常务副理事长兼秘书长(法人)肖宝振同志发挥自身优势,协调好各项工作,将基金会工作正常开展起来。新任常务副理事长兼秘书长(法人)肖宝振同志表示,要在自治区老龄办和理事长的领导下,团结各位理事,共同发挥好基金会的作用。
自治区老龄办常务副主任任继民在最后讲话中强调,基金会要严格按照基金会章程办事,规范内部管理,完善制度,管好、用好基金,确保有限资金用在发展老龄事业的刀刃上。希望各位理事认真谋划工作思路,制定工作计划,提出新举措、做出新贡献。